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诉讼法审查逮捕的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的办理有一套严格的流程,它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这三大司法机构共同完成的,每个机构都有各自的职能。公安机关的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后,如果认为该犯罪嫌疑人应当被逮捕的,应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由检察院审查。那刑事诉讼法审查逮捕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一)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二)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
  
  1、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三)询问证人等
  
  1、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2、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四)决定权
  
  1、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
  
  2、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审查批捕的时间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六)不批准逮捕的法律后果
  
  1、立即释放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变更强制措施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七)不批准的救济
  
  1、复议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2、复核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首先公安机关应将相关资料提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在审查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人进行讯问,还可以询问相关的证人,以保障司法公正。如果司法机关认为该案件不符合逮捕的条件,公安机关应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释放,公安机关对不予逮捕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要求复议或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出轨算过错方财产分割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出轨算过错方财产分割是否会受到影响?离婚一方出轨,并不一影响财产分割。但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


·发生交通事故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司
      发生交通事故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司机可能分神喝口水或者接个电话的功夫就很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司机心......


·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


·判定非法集资证据有什么?
      在近几年中,社会上也是经常会出现不法分子利用欺骗、隐瞒真相等手段来非法占有公民的财产,那么我们的财产受到损失后,也要第一时间到有关部门进行报......


·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负刑事责任吗?
      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负刑事责任吗监护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我国《刑法》第十七条: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


·债权人不知债务人离婚怎么办?
      债权人不知债务人离婚怎么办?一、债权人不知债务人离婚怎么办?债权人可以起诉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主张债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


·讨债技巧 —出其不意、以快制胜、防止意外
      讨债、办案行动快,至少可以有效地防止以下事态和意外情况发生:  (1)当事人中断承包、租赁、联营协议,脱钩而遁,摆脱干系; (2)当事人辞......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车祸误工费营养费应当由谁支付?
      车祸误工费营养费应当由谁支付?应当由车祸的责任人承担,误工费是保险公司承担,营养费在医疗费不超过一万的部分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会有专人负责调......


·工伤鉴定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鉴定之后,并没有规定多久之后员工才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由员工提出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员......


·再审发回重审是发回哪一级法院
      再审发回重审是发回哪一级法院再审中发回重审,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就发回一审,如果原来是第二审的,就发回二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