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对酒驾的处罚力度也越来越大,在刑法修

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对酒驾的处罚力度也越来越大,在刑法修订案九中,明确酒驾入刑。一些员工在上班期间喝酒,甚至是酒后驾车,如果构成醉驾的话,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时,涉事员工出于担心,往往想对单位隐瞒,那么,员工醉驾隐瞒单位可以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一、员工醉驾隐瞒单位可以么?醉驾已入刑,要被判处六个月以下拘役的,所以,无论判实刑还是缓刑,都较难对单位完全隐瞒。即使侥幸能够隐瞒一段时间,一旦被单位领导得知,会对当事人不利,因为多数人最痛恨被他人欺骗、被他人当作傻瓜对待。建议及时向单位说明情况。醉驾不同于其他犯罪,单位会理解的。如果当事人在单位中属于人才,会更有利于被单位理解。二、我国对饮酒驾车的处罚措施是什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三、公安机关如何查处醉驾?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讲到这里,相信您对员工醉驾隐瞒单位可以么这个说法有了一定了解。员工醉驾,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很可能面临几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即使不告知单位,单位早晚也会知道,到时候,恐怕员工会面临被开除的风险。因此我们建议,遇到这样的事情,员工不如和单位实话实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纠纷处理律师会怎样做?
      医疗纠纷处理律师会怎样做?医疗纠纷处理律师会怎样做?一、和解和解分为两种:一是与医院谈判解决;二是行政途径解决。(一)与医院谈判解决的实务......


·公司因为疫情原因经营困难,可以延迟发工资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


·追讨抚养费的律师费要多少?
      如果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书,对抚养费等做出约定后,本该承担抚养费的一方拒绝支付。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追讨抚养费。这里涉及到......


·婚前赠与财产婚后可以分割吗?
      婚前赠与财产婚后可以分割吗根据赠与的法律规定,赠与行为完成后,该物的所有权就转移到受赠与人一方。因此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获得......


·债权转让是否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
      债权转让是否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债权转让是指原债权人将债权转移到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的行为,在债权转让过程中,新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就......


·一、集体企业改制后给职工发转换金吗?
      一、集体企业改制后给职工发转换金吗?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一种是给予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另......


·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男女若想要解除夫妻关系的话,这也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之后,才能解除婚姻关系的。虽然此时有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可供选择,但在不同的......


·商铺非法集资与商铺众筹有什么区别?
      众筹是现在新兴的一种集资手段。在许多地方都能发挥他巨大的作用。但是如果运用不正确很容易导致变成非法集资活动,而产生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在做众筹......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特点有哪些?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特点有哪些?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出现,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些保全中担保的问题。但是人们对这一保险还知道的很少,更不知道它有何......


·一、交通事故致残旧伤复发是否赔偿?
      一、交通事故致残旧伤复发是否赔偿?交通事故致残旧伤复发是赔偿的,交通事故伤复发,一般能得到二次赔偿。第二次治疗与原伤情有关系的话,依法是可以要......


·购买二手房违约金怎么算?
      购买二手房违约金怎么算?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后,可以根据买受人自己想如何处理而决定怎么解决。具体为:1、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延期履行违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