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广西壮族自治区抢劫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罪就是指通过暴力强制性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我国抢劫罪是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的。但是每个省对于数额认定的标准是不同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广西壮族自治区抢劫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抢劫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
  
  1、数额较大的:自治区辖市、地级市市区内和柳铁为1000元,县及县级市所在地和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地区为800元,一般农村为500元;
  
  2、数额巨大的:自治区辖市、地级市市区内和柳铁为10000元,县及县级市所在地及经济发展较快的农村为8000元,一般农村为5000元;
  
  3、数额特别巨大的:自治区辖市、地级市市区内和柳铁为50000元,县(市)所在地和农村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为4万元,一般农村为3万元。
  
  起点的标准均依犯罪行为地确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抬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三、刑法条文
  
  (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希望网站我们的编辑能够解决您目前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若是您对于抢劫罪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以随时联系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别人欠钱躲着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躲着不还怎么办?一、别人欠钱躲着不还怎么办?1、债务人躲着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2、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


·聘用的童工走了还可以告那个部门
      聘用的童工走了还可以告那个部门雇佣未成年人违法,如涉及不签合同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根......


·租房纠纷要找哪个部门解决?
      租房纠纷要找哪个部门解决?可以找居委会,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法院起诉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


·眼部轻微伤一般赔偿多少?
      眼部轻微伤一般赔偿多少?一、眼部轻微伤一般赔偿多少?眼部轻微伤一般赔偿几千元几万元或者是几十万元,赔偿的项目如下所述。1、医疗费根据医......


·录音证据如何质证 ?
      录音证据如何质证?一、从录音证据的形式上进行审查。从形式上进行审查,即对该录音是否完整,有无并人为的剪接,移动。最主要的是要求录音证据的提......


·道路交通事故多种多样,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发生。一般情况下,交警
      道路交通事故多种多样,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发生。一般情况下,交警会对肇事者双方进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这时会有两种情况发生,一种是双方对认定的......


·未成年人批捕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未成年人批捕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


·工伤待遇理赔项目有哪些?
      工伤待遇理赔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


·没有股权的分红股东会决议有效吗?
      没有股权的分红股东会决议有效吗?有效,股东会决议并不仅仅是为了给股东分配利润,还有变更公司名称等其他决议。分配股息红利(俗称“分红”)是股东享有......


·罪犯羁押是否按刑期计算?
      罪犯羁押是否按刑期计算?罪犯羁押是按刑期计算,羁押根据最后所判决的刑罚不同,折抵刑期不同。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共犯与共同犯罪之间有哪些不同
      说到共犯,很多人自然而然的会想到共同犯罪。但严格来说共犯与共同犯罪之间其实还是不太一样的,虽然大多数时候我们在口语上认为二者是同一个意思。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