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酒后驾车是一种对社会会产生严重危害的行为。酒后开车的当事人由

酒后驾车是一种对社会会产生严重危害的行为。酒后开车的当事人由于意识模糊,无法判断自己的行为,因为极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严重后果。而当事人醉驾则更为严重,会承担刑事责任。那如果醉驾当事人为医生的情况下,醉驾对医生影响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驾对医生影响有哪些?
  醉驾当事人如果是医生,除了会承担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事处罚外和扣分、罚款等处罚外,还有可能会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将不予注册医师资格。医师注册后,受到刑事处罚的,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驾的处罚
  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医生还会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我国对于酒后驾车的惩罚力度非常大,只要当事人饮酒驾车之后被抓获,测出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的一律入刑。因此我们在此也提醒您,喝酒之后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勿开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起诉抚养费的有效期有规定吗?
      一、起诉抚养费的有效期有规定吗是没有的,随时都可以起诉。孩子是被抚养对象之一,也是重点被抚养对象,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生活来......


·一、法律规定孙女有继承权吗?
      一、法律规定孙女有继承权吗?遗嘱人在遗嘱中说明由孙女继承的情况下,就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可以由民事主体双方协商,《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


·工伤老人抚养费什么情况下有?
      在我国,职工在企业入职的时候就必须购买工伤保险。因为职工在上班的时候难免会发生各种意外,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保障,员工可能就无法得到及时的救助......


·故意伤害属于涉恶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属于涉恶犯罪行为?故意伤害属于涉恶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哪八种情形构成拒执罪?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听得最多的应该就是老赖了吧,许多老赖欠钱不还,就算是法院判决执行,也因为在执行的过程中遇到老赖们的种种无理阻挠而就此作罢。......


·一、什么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一、什么合同可以随时辞职?签的兼职类型的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


·枉法仲裁罪情节严重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职工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产生失误,失误一般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能力不够造成的,但如果是为了获取利益或达到某种目的故意而为之,则是渎职罪,如果是负责......


·什么时候要回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给对方后,如果以后对方出现了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形,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办?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办?一、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办?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相关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


·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能卖吗
      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能卖吗?可以购买,但是存在一定的风险。1、因为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也就是意味着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房屋的所有产权。未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