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饮酒开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而醉酒开车的危险程度则更高,为

饮酒开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而醉酒开车的危险程度则更高,为了杜绝醉酒开车的现象,我国已将醉驾入刑,醉驾当事人被抓获之后,将会面临刑事上的处罚。那醉驾找人多少钱?会接受什么样的处罚?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醉驾找人多少钱?
  醉驾被抓之后,只能通过找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以以是减轻刑事处罚。律师的收费标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收取。我国刑诉有3个阶段,分别是侦查(公安)、审查起诉(检察院)、审判(法院)。收费是3个阶段分别是1500-10000、2000-10000、3000-30000。具体还要了解情况,按照难易程度收费,普通的在中间值,5000、5000、15000。
  二、醉驾的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驾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事实上在当事人醉驾被抓之后,只能寻求律师的帮助,委托律师为自己代理该案件,以减轻一定的处罚。醉驾当事人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序被判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如果醉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有逃逸等行为的,犯罪人员还会被从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财产分割无过错方可以多分吗?
      一、财产分割无过错方可以多分吗?可以多分,无过错方可以适当的多分一部分夫妻共有财产,因为法院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会照顾无过错一方,适......


·女职工哺乳假从那天开始算
      女职工哺乳假从那天开始算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况而......


·行贿涉及中国什么法律?
      一、行贿涉及中国什么法律?涉及到刑法中的相关规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


·企业被并购有成本么,如何降低成本?
      企业被并购有成本么,如何降低成本?一、企业并购有成本包括哪些?1、交易成本第一是信息成本:并购方必须全面收集目标企业财务信息,主要有目标......


·在全民抵制醉驾的时代
      在全民抵制醉驾的时代,恐怕还有少部分人心心念念的却是,可以希望国家在经过一段时间严厉打击醉驾的阶段以后能够有所放松。可是照目前的情形来看,打......


·一、解除离婚协议的财产案由具体是什么?
      一、解除离婚协议的财产案由具体是什么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2......


·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被终止
      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被终止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专利权期......


·股东什么情况下可以撤资?
      股东什么情况下可以撤资?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是不可以可以撤资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是不可以抽回出资额的。股东擅自撤资的行为是抽逃出资......


·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有什么不同?
      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有什么不同?一、二者概念不同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在宣告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重......


·对真心想买房,真心想卖房的当事人来说,他们并不希望出现房屋买
      对真心想买房,真心想卖房的当事人来说,他们并不希望出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因为这会破坏他们的交易目的,甚至会给他们带来经济损失。那从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