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济南市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在钢厂、建筑工地等地方工作的济南职工,有时候会在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这属于工伤范围,职工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要拿到鉴定书后才能向单位提出。济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按照相关标准,做出工伤鉴定的结果。那么,济南市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给您讲一讲吧。
  
  
  一、济南市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中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 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认定决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综上所述,根据济南市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工伤鉴定等级分为十级,从十级到一级逐渐加深。鉴定机构一般按照受伤职工的具体受伤情况、有无功能性障碍及生活自理程度,来判断工伤等级。如果职工经过鉴定,属于十级工伤的,这是最轻的一种,职工可以拿到一笔伤残补助金,并报销部分医疗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
      对于犯罪分子来讲,要是最后能够被判缓刑的话,那么肯定是比较好的,好歹不用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了。但要想被判缓刑,也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那么法......


·被国企开除会被记入档案吗?
      被国企开除会被记入档案吗?会被记入档案,如果被开除了,会把开除的材料放入个人人事档案。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


·公路飙车摩托车怎么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


·适用行政处罚听证会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行政处罚听证会的条件有哪些?一、适用行政处罚听证会的条件有哪些?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


·有限责任股东同业竞争是什么意思
      有限责任股东同业竞争是什么意思?同业竞争是指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前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上,后者是指控股比例50%......


·2023如何才能取得著作权?
      如何才能取得著作权我国著作权采用自动取得原则,著作权自动取得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


·离婚宝宝抚养权问题该如何进行争取
      离婚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比较痛苦的一件事,那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更是双方比较关心的一件事。孩子的抚养问题我国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离婚......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1、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


·司法鉴定听证会要请律师吗?
      司法鉴定听证会要请律师吗这个问题很多人问。司法鉴证听证会是可以请律师的,但也不是必须的。请律师可以给自己一点帮助,补自己在法律上的缺口,使自......


·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 人防工程一般是为了防备敌人突袭,或者
      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人防工程一般是为了防备敌人突袭,或者发生其他紧急情况,可以有地方掩蔽人员、转移物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人防工程也是城......


·没有尽赡养义务能继承遗产吗?
      没有尽赡养义务能继承遗产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