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婚姻法单方债务有哪些

新婚姻法单方债务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单方债务有哪些?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或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了个人的需要而负的债务,主要包括:(1)婚前所负债务;(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所负的债务;(6)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或接受遗赠,并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继承遗产、接受遗赠所应承担的被继承人、遗赠人的债务;(7)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期间一方因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8)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二、离婚后债务的分割原则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原则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一样的,按照财产分割照顾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离婚债务分割也因此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债权人,不管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配,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债务。因此,在离婚债务分割后,想要完全摆脱对方所负的债务,在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分割时,首先可以联系债权人,取得债权人的理解,改变债务的承担。避免债务分割后,另一方不偿还债务,债权人不承认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协议,起诉你偿还债务。此时,虽然可以再向离婚的另一方起诉偿还,但是费时费力,得不偿失。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买卖不成,仁义不在的情况大有人在。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成为老死不相往来的仇人,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恶意串通增加债务就成为最常见的夫妻共同债务纠纷问题。因此,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一定要保留好证据,可以有效避免吃哑巴亏,保证自己的利益。这些债务在夫妻离婚时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发生其中一方伪造债务对另一方的财产权利造成分割的情形,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一定要将各种与财产有关的证据收集好,以备不时之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批捕期间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一、批捕期间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任何官司都表现为权利义务方面的争议。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知之较少,......


·苏州高温费年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高温费年是怎么规定的?补贴月份:6、7、8、9(共4个月)补贴标准:目前江苏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财产侵权与损失赔偿多少?
      财产侵权与损失赔偿多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物权,是侵害他人财产的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表......


·侵权管辖权异议判决仲裁裁定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侵权管辖权异议判决仲裁裁定书范文是怎么样的?一、侵权管辖权异议判决仲裁裁定书范文是怎么样的?民事裁定书(管辖权异议用)(××××)……民初......


·一、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重婚罪吗?
      一、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重婚罪吗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也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


·珠海劳动关系备案的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珠海是我国的开放城市,在哪里有大量的就业机会。很多的劳动者前去珠海寻求自己的就业岗位。但是和就业相关的问题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


·对于侵犯名誉权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侵犯名誉权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侵犯名誉权的赔偿标准是依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购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购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购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


·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一旦我们在某一工作单位工作,就避免不了要签署一个竞业协议。也就是承诺自己在入职间不会到相同工作性质......


·路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城镇路灯为政府的节能工程就做出了很大贡献的,现在我国在路灯方面的建设已经由城市逐步开展到农村。这些路灯不仅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照明的功能,在美......


·一、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买交强险赔偿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买交强险赔偿吗?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