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酒后滋事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酒精对人体的麻痹作用还是比较大的,而有的人酒品又不好,因此在饮酒之后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往往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对于行为人酒后滋事的行为,一般也是需要对行为人作出处罚的。那究竟我国对酒后滋事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酒后滋事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本行为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行为人故意蔑视社会道德、国家法纪、惹是生非、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观上出于故意,寻求精神刺激,发泄对社会、道德、法纪的不满和抗拒情绪,向社会公众“挑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时对公私财物和人身权利造成侵害,但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二、最新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严格来说酒后滋事的行为,在没有达到规定立案标准的时候,其实不能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不过此时也违反了治安管理方面的规定,因此对行为人做出处罚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具体酒后滋事的处罚标准,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而要是这样的行为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话,那追究的责任就是刑事责任的,也就是比较重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盗赃遗失物善意取得的规定是怎样的?
      盗赃遗失物善意取得的规定是怎样的?相信您都有过买卖物品的经历,物品在购买回来之后,自然归购买人所有。但实践中会发生购买到他人物品之后,发现该......


·员工被迫辞职有没有补偿
      员工被迫辞职有没有补偿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


·一、房地产投资信托实施诈骗行为怎么处罚?
      一、房地产投资信托实施诈骗行为怎么处罚?房地产投资信托实施诈骗行为会受到刑事处罚,信托是现代社会投资理财金融体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顾名思义......


·家暴离婚房子怎么处理?
      家暴离婚房子怎么处理家暴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导致夫妻离婚的话,一般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就会适当的照顾无过错方,所以对房产......


·私募基金如何开户?
      私募基金如何开户?一、开户的含义即投资者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行为。个人投资者:本人亲往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来源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来源是怎么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


·第一环节:着手准备
      第一环节:着手准备买房前首先根据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力,并根据工作生活的需要,确定房屋的区位、面积、价格、楼层、朝向等。......


·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要担责吗
      生活中,借车给他人使用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当然没有出什么事情,到时间平安的将车换回来了,自然是最好的。最担心的就是借车给他人使用,结果还发生......


·股权代持协议要点有哪些
      股权代持协议要点有哪些第一、只要不违反合同第五十二条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签署的股份代持合同即属有效协议,并成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


·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
      由于抢劫犯罪的表现形式纷繁复杂,需要在准确把握抢劫罪的本质特征的基础上,对行为侵害的客体、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作深入考察和分析,排除那......


·刑诉法解释139条对审查起诉程序的规定
      在我国古代,地方官员审判死刑那件后,需要将案宗进行整理,然后一级级的上报,最后由皇帝决定是否执行死刑,这是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此项制度发展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