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有哪些?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有哪些?现在房地产事业的市场是越来越大,农村的城镇化建设也在逐步迅猛发展。很多人对于房屋产权还不是很了解。我国在土地制度上面,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但是土地政策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但是关于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究竟是哪些呢?
  一、什么是集体土地
  我国的土地分两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没有私有土地,农村的一般都是集体土地,发的就是红色封皮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以后拆迁补偿不如国有土地值钱,原因是没有经过市场流通,不能进入自由市场进行买卖:1、按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同时,地上附着物随之转移,也就是房子转移。而你所买的房子的土地是集体的,按法律,集体土地是不准买卖的,但个别地方也有自己处理执行方式,所在地这种情况可以办理,2、因为土地发生买卖,所以在交易之前,先得把此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也就是你得交一笔出让金,出让金各地不同,而且同一地方不同地段也不同,要看土地在城区还是城郊,属于几等几级地。3、这种土地部门有个划分依据的(30、40、50元每平方米的不等,你可以去问一下你们的土地管理部门),至于交出让金的费用就看你们买卖双方协商了。只有这样转为国在土地了以后,才可进行变更登记,它包含土地性质的变更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二、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有的区别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是属于集体土地证。1、拥有国有土地征和农民集体的土地证所建的房屋,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2、农村集体土地证是属于村农民集体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3、农民集土地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权。农民集体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上就是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的介绍了。一般的话城市市区的土地是属于国有土地,而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了法律规定的一些必须归属的属于国家所有的,一般的山地自留地等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可以依法分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而集体土地一般是由村委会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自诉案件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


·在我国存疑不诉是否国家赔偿
      人民检察院在审核刑事案件的相关材料的时候,如果认为证据不够充足,可以按照存疑不起诉发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对于相关的证据进行补充侦查,经过......


·劳动合同一年签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一年签试用期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


·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有哪些变化?
      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有哪些变化?股权是你在一家公司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它决定了你在这家公司的话语权。当然股东大的,自然股权也就大,小股东们可以......


·闯进家门口是私闯民宅吗
      闯进家门口是私闯民宅吗?如果没有进入家里面就不算是私闯民宅,如果已经强行进入了自己院子当中,就算是私闯民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劳动合同是什么?劳动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参与工作时签订的合同,它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应有权益和规范劳动者得义务,但是我们常听说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话是没有......


·公司法人变更影响都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影响都有哪些任何一个公司在成立的时候都要确立法人是谁,这不仅是公司法的规定,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需要,但是随着公司的发......


·行政诉讼判决结果有几种2023
      行政诉讼判决结果有几种2023一、行政诉讼判决结果有几种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怎么证明继承权丧失的情况
      怎么证明继承权丧失的情况一、怎么证明继承权丧失的情况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


·甘肃省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款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每个地区都是按照土地类型进行补偿。那么,在土地被征收之后,很多人比较关心的是补偿款如何分配。今天,我......


·停运损失交强险应该赔偿吗?
      停运损失交强险应该赔偿吗?一、停运损失交强险应该赔偿吗?停运损失可以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