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财产归小孩协议书怎么写?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是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应写明离婚理由,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许多夫妻在离婚时会商议将家中财产留给子女,那离婚财产归小孩协议书怎么写?我们提供了相关的范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协议书
  
  男方:__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女方:____,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男方____与女方____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 _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双方子女某某某所有,__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女双方必须协助双方子女某某某办理住房产权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男女双方一起平均负责。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方于__年__月__日向xxx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__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按______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存档一份。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相信您通过以上内容都已经了解了。一般来说,夫妻双方离婚时,关于财产如何分配是由夫妻共同协商的,只要离婚协议书中体现的是双方的共同意愿,该离婚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但实践中为了进一步保证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许多夫妻会选择将该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家庭纠纷报警后拘留几天?
      家庭纠纷报警后拘留几天?家庭纠纷报警后最长拘留15天,《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


·离婚抚养费一次给还是按月给?
      现实中,我们发现有的家庭中支付孩子抚养费是一次性给的,但更多的却是按月进行支付。那到底夫妻离婚抚养费一次给还是按月给呢?对此,其实我国法律中也......


·卖活鸡营业执照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卖活鸡营业执照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按照开店类型注册,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怎么注册,然后准备着手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经营范围的......


·2023重婚离婚规定有哪些?
      重婚离婚规定有哪些?一、2020重婚离婚规定有哪些?1、以对方重婚起诉离婚,首先需要确认哪些情形属于重婚,具体来说:(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条件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条件是什么?1、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


·一、交通事故对方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对方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吗?交通事故对方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关于劳动合同就是指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确立的一种劳动关系,并且在之中还要明确双方应该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遵循平等自愿......


·公司解散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视为有能力承担债务,那么解散后股东有义务承担......


·一、探视权的执行是否可以强制进行?
      一、探视权的执行是否可以强制进行?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


·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新罪怎么处罚·?
      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新罪怎么处罚?1、刑罚执行完又犯新罪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认定有罪后,看是否符合累犯的条件,如果是累犯的要加重处罚。......


·法律规定的重婚罪判的是谁?
      一、法律规定的重婚罪判的是谁?“小三”也会被判重婚罪吗?重婚行为是严重危及家庭稳定、危害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法律保护合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