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业车险盗抢险是什么?

商业车险盗抢险是什么意思就目前我国市场上单对车辆的保险种类就是非常多的,所以司机在购买新车的时候,除了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交强险以外,其他车险是否要购买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意愿。并且在购买之前自己肯定要提前了解一下,因为有些车险根本就没有必要购买,就比如说,商业车险盗抢险这一种车险就不一定适合所有的车辆。
   一、商业车险盗抢险是什么意思?
  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损失。
   二、商业车险盗抢险有哪些常见责任?
  (1)保险车辆被盗抢,缺少哪些证明会增加免赔率?盗抢险中被保险人丢失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一项增加0.5%的绝对免赔。丢失车钥匙增加5%的绝对免赔。所以您尽量不要将这些物品单独放在车里。
  (2)我的车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或发生火灾,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3)车辆被盗抢期间,车辆被犯罪分子利用致使第三者发生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在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无论任何人驾驶该车导致的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为责任免除。
  (4)我车的部分零件被盗,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因为盗抢险指的是全车被盗或被抢,所以对于部分零件(如车轮、天线等)和新增设备(如音响等)单独被盗,保险公司不赔。
  (5)我的车被债主偷走了,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不负责赔偿。因为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被盗为责任免除。
  (6)我的车失而复得,保险公司如何处理赔款? 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后,如果保险人尚未赔款的,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但是全车被盗抢期间,车辆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如果保险人已经赔偿,应将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赔款。若被保险人不愿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公司。
  实际上,关于商业车险盗抢险从字面意义上相信您也可以理解的出来,商业车险盗抢险主要是指机动车,如果说被别人抢劫、盗窃的话,在被抢夺期间,车辆的零件或者车辆各部分有损失的话,如果司机购买的有商业车险盗抢险的话,这部分维修的费用就可以由保险公司报销。但是这种车险一般只适合经常在外地出差,并且又没有固定停车位置的车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吗 一、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吗?
      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吗一、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吗?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如下权利: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


·企业拆迁安置需要注意哪些陷阱
      企业拆迁安置需要注意哪些陷阱1、断水、断电、断路逼企业搬迁拆迁方在无法通过温和的方式劝企业签字的情况下,往往会通过采用断水、断电、断路的方......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一、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一)以招标......


·家庭暴力离婚探视权如何规定?
      家庭暴力离婚探视权如何规定?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不适用,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1)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


·醉驾是指机动车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80mg/100ml,并且
      醉驾是指机动车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80mg/100ml,并且在道路上行驶的行为。一般醉驾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任何的损害,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我们为你......


·分公司合同权是怎么认定的?
      分公司合同权是怎么认定的?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


·根据劳动法规定怎么算小时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怎么算小时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算小时加班工资是按照不低于原来工资的百分之200来进行发放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


·需要满足的特殊收养条件是什么?
      需要满足的特殊收养条件是什么?一、需要满足的特殊收养条件是什么?需要满足的特殊收养条件包括男性收养女性儿童需要相差40周岁以上等,由于特殊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放火罪能判缓刑吗?
      缓刑对于一些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分子来说是一种比较合理的方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故意放火这种行为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因为它会......


·公司成立期间的股份转让协议有效吗?
      公司成立期间的股份转让协议有效吗?《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