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转让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现在生活中不管做什么交易,都是需要书面合同来约定的,仅仅靠口头的约定根本就没办法保障各方的利益。所以,关于合同的内容其实是非常多的,合同的具体内容是需要结合双方约定的事宜制定的,并且正确的合同格式和内容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_______ 乙方(签名) :_______
  
  股权转让合同一共分为7各部分,对于股权转让的份额、款项的支付、合同的解除、变更,盈亏的承担、股权转让后的责任和义务等,这些都是要在合同中约定好的。当然,股权转让是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同意的,否则合同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了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了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


·一、离婚关于孩子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
      一、离婚关于孩子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1、“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2、世界上很多国家民法中都有探视......


·协议离婚关于抚养费怎么算?
      现阶段,夫妻双方在结婚时过于仓促,对对方的了解并不全面,导致了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最终导致了婚姻的破裂,但是离婚后会产生很多无法割舍的亲情,孩......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


·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主观方面怎么认定?
      农民种植作物、养殖牲畜都需要购买种子、化肥和兽药等产品。实践中,有一些生产此类产品的商家由于利益的驱使明知这些产品是假的却仍然销售假的种子、......


·偷多少钱可以立案,盗窃罪怎么立案
      偷多少钱可以立案,盗窃罪怎么立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2、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


·起诉离婚撤诉还没交诉讼费还要交吗?
      起诉离婚撤诉还没交诉讼费还要交吗?不需要,只要立案之日起7日内没有缴纳诉讼费,法院会按照撤诉作出裁定书,不需要缴纳诉讼费。诉讼离婚的流程......


·人格权分类有哪几种权利
      人格权分类有哪几种权利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


·年假没休会被清零吗?
      年假没休会被清零吗??一、年假没休会被清零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年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若确有必要可跨1个年度安排。眼下,大多数单......


·侵犯人身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侵犯人身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侵犯人身权赔偿标准(一)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


·安徽网络诈骗多少
      安徽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微信等聊天工具的发展,不少犯罪分子,开始通过冒充好友等方式来进行网络诈骗,其实,不管是对于网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