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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骨骨折构成几级伤残 眉骨骨折构成几级伤残 按照鉴定标准

眉骨骨折构成几级伤残
  
  眉骨骨折构成几级伤残
  
  按照鉴定标准,如果眉骨骨折导致视力受损、或造成面部瘢痕达到一定长度和面积的,大致可归于十级伤残,但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经过工伤鉴定部门的鉴定才能得到最终的有效结论。
  
  根据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视觉障碍,包括: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
  
  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 头面部损伤致:
  
  一眼低视力1级;
  
  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影响容貌;
  
  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O”);
  
  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2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轻度张口受限,影响容貌;
  
  颞颌下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
  
  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 10% 以上;
  
  鼻尖缺失(或畸形)。影响容貌;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4cm’以上,影响容貌;
  
  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以上,影响容貌;
  
  头皮无毛发ZOom’以上;
  
  颅骨缺损直径Zcm以上,遗留神经系统部分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直径4cm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容貌变形。
  
  3、脊柱损伤致:
  
  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胸椎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 颈部损伤致:
  
  瘢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以上。影响体形.
  
  5、胸部损伤致: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肋以上骨折,畸形愈合;或2肋以上缺失;
  
  肺破裂修补;
  
  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6、腹部损伤致:
  
  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脾破裂修补;
  
  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7、 盆部损伤致: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骨盆畸形愈合;
  
  一侧卵巢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子宫部分切除或修补;
  
  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膀眈破裂修补;
  
  尿道狭窄;
  
  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8、会阴部损伤致:
  
  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影响功能;
  
  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一侧睾丸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阴囊瘢痕形成,功能严重障碍。
  
  9、外阴、阴道损伤致瘢痕形成,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10、 肢体损伤致:
  
  一手掌缺失 5 %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5%以上;
  
  双手十指缺失5%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10%以上;
  
  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
  
  一足弓结构破坏l/3以上;
  
  双足十趾缺失10%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25%以上;
  
  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
  
  一上肢缩短4cm以上;
  
  一下肢缩短2cm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
  
  综上所述,关于眉骨骨折构成几级伤残的问题,按照以上鉴定标准,如果眉骨骨折导致视力受损、或造成面部瘢痕达到一定长度和面积的,大致可归于十级伤残,但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经过工伤鉴定部门的鉴定才能得到最终的有效结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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