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现在,我国的建筑行业的发展在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各方面技术的不断

现在,我国的建筑行业的发展在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各方面技术的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其实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自我管理体系。其实有些情况下造成建设工程的质量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用料不规范,相关人员不具备专业的资质等这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建设工程质量风险规范的方法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质量风险规范的方法是什么?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过程。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风险管理、包括对投入生产要素的管理、施工及安装过程的管理和最终产品质量验收管理。也可分为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风险管理、施工过程的质量风险管理、验收阶段的质量风险管理、竣工保修阶段的质量风险管理。(2)施工质量风险管理的总目标是:保证施工任务顺利完成、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交工的质量条件。(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以事前预控为基础、以过程监控为重点、以治理质量通病为手段、降低工程质量风险。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
  (1)收集工程质量风险信息。根据设计图纸、标准规范、施工条件、承包合同与业主要求、企业管理情况等、组织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分析工程的难点、特点、收集施工各阶段的质量风险及影响因素的相关信息。(2)进行质量风险评估。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法、结合企业自身的技术质量管理水平、并综合考虑外部的可利用资源、对收集的质量风险信息进行分类汇总、逐项分析、评估出各项风险的严重程度或等级。(3)制定质量风险管理策略。按照风险评估结果、对不同程度的质量风险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主要指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企业发展战略、选择适合的风险管理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4)提出和实施质量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根据确定的质量风险管理策略、进一步提出每项质量风险的防范、控制措施。(5)质量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建立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机制、在工程施工各阶段和质量风险管理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质量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监督检查、评价效果、查找不足、及时纠偏和特续改进。
  三、工程项目质量风险
  建筑工程质量风险按照建设阶段、发生的原因、产生的后果等、可以有不同的分类和表现形式。 从建筑工程建设各阶段分析、质量风险主要来自:因勘察工作失误、设计错误或疏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严、工程完工后维修工作难以实施等造成的质量风险。 按质量风险产生后果、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是影响建筑安全的质量风险。如:因地基沉降不均、沉降超出充许范围或地基承载力不够等造成的结构开裂、倾斜甚至倒塌;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结构及构件承载力不够、变形过大造成的结构破坏等安全风险、因机电设备安装质量问题和隐患造成的人身、消防等质量安全风险。2、是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风险。如:墙面裂缝、管道堵塞、跑冒堵塞、机电系统功能达不到设计要求等。3、是影响环境及健康的质量风险。如:建筑材料所含的有害成分超标、致使室内环境达不到规定要求;质量事故对周边环境产生恶劣影响等。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风险,从一开始都要进行规范。那么规范工程质量风险的基本管理方法就是,在施工过程当中要加强监督,并且通过国家规定的治理手段,针对建筑工程的质量通病,进行严厉的防范,从根本上降低工程质量的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五种情形有哪些1、超出“保证责任期限”不担责担保也有“保质期”,法律条文中对这个保质期叫“保证期间”。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


·员工工伤康复期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员工工伤康复期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员工工伤康复期工资待遇仍然享受原来的工资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醉驾免于批捕驾驶证能不吊销吗
      一、醉驾免于批捕驾驶证能不吊销吗?醉驾免于批捕驾驶证不能不吊销,不需经过检察院,而酒驾属于刑事责任,不管怎样驾驶证是要直接吊销的。我国《道路交......


·有遗嘱的遗产应该怎么继承?
      有遗嘱的遗产应该怎么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留有遗嘱且确认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应当按照遗嘱里面的规定来办理继承。但是如果出现以下几种......


·父母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
      父母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一、父母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父母遗嘱不需要子女签字,这是属于父母自己所做出的一种意思表示,因此是不需要子女签字的。......


·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
      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加固设计合同主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把控后面的风险,一般都会将违约赔偿责任写进合同中,合同主体的一方如果出现违......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买卖合同纠纷,很多当事人会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但是也有的当事人会选......


·唐山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唐山有很多钢铁厂,在钢厂上班的工人有时候会受伤,这种情况基本属于工伤。工人在医疗期结束后,应该及时的向唐山市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这样,工......


·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形式有哪些?1、商标权(trademark)在中国,取得商标权的基本途径是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后,即取得商标专用权。取得商标专用权,......


·又聋又哑的人绑架罪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一、又聋又哑的人绑架罪会受到刑事处罚吗?又聋又哑的人绑架罪会受到刑事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


·厂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通知续签如何赔偿
      厂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通知续签如何赔偿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