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监狱探视权申请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监狱犯人在服刑期间,家人是有权利进行探视的。但是国家针对探视权的申请作出了相关规定,所以如果想要探视监狱内服刑人员的话,就需要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探视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监狱探视权申请程序是怎么规定的?一、监狱探视权申请程序是怎么规定的?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探视程序:首先,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并到相关派出所/公安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一般来说只有服刑人员直系亲属允许探监,旁系亲属和朋友除非关系特殊(如为服刑人员狱中消费主要资助人员),一般不得探视。打听具体能探视的时间,服刑人员每月能接受探视次数最多两次,且具体哪天也有明确规定,因为监狱内设有多个监区,每个监区一般安排周一至周五的某天和家属会见,法定假日(如春节五一)另行通知。到了监狱,有专门科室办理接见手续,可询问大门门卫具体位置。手续办理一般用时20分钟,在会见室等待服刑人员一般10-30分钟,请自行算好时间。如服刑人员本月2次会见次数未满,那么早上接见了下午亦可接见。一次会见时间只有30分钟。(其他监狱可能会有差别)接见不允许带任何物品给服刑人员,想要给亲人带点食品衣物的想法可以趁早打消。二、罪犯服刑期间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接受监狱管理和教育的义务【《监狱法》】第七条第二款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2)接受劳动改造的义务【《监狱法》】第六十九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3)罪犯有爱护国家财产,保护公共设施的义务;(4)罪犯有维护正常改造秩序,自觉接受改造的义务;(5)罪犯有检举违法犯罪活动的义务;(6)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义务。如果要探视服刑人员的话,需要携带好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的公安局开具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携带上这些材料以后就会允许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探视的。不过旁系亲属和朋友一般是不允许探视的。而且国家规定,一个月探视的时间最多只有两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别人欠钱5万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5万不还怎么办?一、别人欠钱5万不还怎么办?不还钱可以起诉处理: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


·不捕直诉一般怎么判刑
      一般来说,这些案件都是案情简单,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危害程度不大,不需要羁押,可能会被判处缓刑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遗嘱能指定监护人吗
      这一生,尘归尘,土归土。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人的一生,终究是要离开。或许只有等到临死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财产有多少......


·交通事故死者的近亲属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中若是造成了人员死亡的话,此时也是需要做出赔偿的,但赔偿的对象不再是死者,而是死者的近亲属。由此可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中确定死者的近......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有影响吗?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有影响吗?公司的经营发展离不开一些投资举措。在很多时候,公司在进行发展的时候,遭遇到公司资金的相关问题时,会面向社会发放债......


·公租房遇到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和商品房拆迁有什么区别?
      一、公租房遇到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和商品房拆迁有什么区别?  公租房拆迁补偿可以协商解决。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


·刑事犯罪中止裁定方式是什么?
      刑事犯罪中止裁定方式是什么?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安全事故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安全事故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安全事故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安全事故轻伤鉴定标准如下: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章头颈部损伤第五......


·抢劫银行辩护词模板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抢劫银行属于犯了抢劫罪,抢劫银行的辩护词要根据情况来定。如若犯了抢劫罪没有异议,则要考虑法定的、酌定从轻处罚的刑罚裁量情节。将为你提......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盖房吗?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盖房吗?农村的每户村民可以有一处宅基地,且只能有一处,若对现有的住房不满意,需要上报村委会,由村委会向镇或县级的政府部......


·抚育费纠纷案谁有主体资格?
      抚育费纠纷案谁有主体资格?有孩子抚养权、探视权的公民以及需要被抚养的未成年。1、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