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辞退没有书面通知可以吗
一、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1、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辞退没有书面通知可以吗
员工被单位辞退后,应当向单位索要书面的辞退通知书,同时,如果要求经济补偿金的话,应当取得证明自己工作年限和工资收入的证据。工作年限的证据有以往的劳动合同、工资折子的记录、社会保险的缴纳记录等,工资收入的证据有工资条、工资折子的记录等。如果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需要证明合同的未履行期限以及自己的工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事实上,用人单位只能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辞退劳动者,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您被单位非法撤退时,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有关劳动方面的专家律师,让专业的律师帮您维护法律赋予您的权益。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森林法处罚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森林法处罚条例的内容有哪些?《森林法实施条例》的内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去世之前的存款算是遗产吗?
去世之前的存款算是遗产吗?算。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伤残鉴定的程序,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到鉴定机构申请,经过核查后,符合受理......
·产前亲子鉴定怎么做?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西方性教育观念的深入,当今社会,人们的性意识越来越淡薄。导致许多人要做产前亲子鉴定来确定孩子到底是谁的,那么产前亲子鉴定怎么做呢?流程是......
·关于抵押权有什么样的特性
抵押权有什么样的特性1.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
·对于拘留贩毒被捉没有通知家属可以吗?
对于拘留贩毒被捉没有通知家属可以吗?拘留都会通知到家人的。对于刑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
·一、女工怀孕减少工作量工资报酬不减吗?
一、女工怀孕减少工作量工资报酬不减吗?不减,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
·刑事诉讼法鉴定人资格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需要鉴定人对案件进行技术性的分析鉴定。但鉴定人有一定的条件,与涉案人员必须没有利害关系,且有一定的专业技能,需要刑事诉讼法鉴定......
·浦口区房屋拆迁附属物冷库补偿包括什么?
浦口区房屋拆迁附属物冷库补偿包括什么?1、停产停业损失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
·立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口头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
·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借条有多长诉讼时效
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借条有多长诉讼时效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发生了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债权人在与借款人协商的同时,也要注意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