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

在当今这个城市化飞速发展的时代,工作的过程当中难免会受到伤害,工伤赔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劳动者所受的损失。然而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并不是十分了解,那么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
  
  1、申请时效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五)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
  
  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这个问题应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判断。申请时需要携带伤残资料医院证明等相关文件提交等待审核,赔偿的标准也是根据伤害程度和种类来赔偿的,并没有确定的标准。以上即为工伤鉴定的相关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撤销情形是什么?
      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撤销情形是什么?一、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赠与合同一旦经过公证成立就会具有法律效力。二、赠与合同......


·公务员放高利贷受到什么处罚
      高利贷一直以来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借贷关系,当然要约定的贷款利息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高利贷。而一般人放高利贷的行为,其实是不......


·什么样的网贷欠款会起诉
      什么样的网贷欠款会起诉(一)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


·什么情况下适用过错推定
      在什么情况下适用过错推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


·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法律对童工的禁止使用有着明确的使用规定,会对使用童工的企业处以严厉的惩处。这是我国法律保障儿童人身安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以及国家发展长远......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省××开发公司地址:××省××市××街××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经理申请撤销事项:××仲裁委员会(19××)仲字第×号仲......


·遗嘱分配财产怎么写才有效?
      遗嘱分配财产怎么写才有效?一、遗嘱分配财产怎么写才有效?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


·骗取国家补贴是什么罪
      骗取国家补贴是什么罪骗取国家补贴是什么罪骗取的国家农业补贴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


·照目前各地我国城镇人口的发展速度来看
      照目前各地我国城镇人口的发展速度来看,未来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应该还是处于一个持续稳定的发展行业。不管普通公民对于房地产的印象是怎样的,可是说句......


·离婚案件开庭后可以撤诉吗?
      离婚案件开庭后可以撤诉吗离婚的时候有2种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进行诉讼离婚是需要法院立案开庭审理的,那么要是起诉离......


·如何判断车祸损失谁赔偿
      如何判断车祸损失谁赔偿一、怎么判断车祸损失谁赔偿目前,车辆的所有人与车辆的使用人分离的现象较多,有职务行为的使用、挂靠、出租、出借、承包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