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不发工资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不发工资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不发工资吗?
  
  如果不在公司工作,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不发放工资。为特定事项而授权产生的法人代表,经本人同意,也可以不发工资。
  
  法律依据:
  
  1、《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劳动法》
  
  第三条【劳动者权利义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形式与条款】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二) 工作内容;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 劳动报酬;
  
  (五) 劳动纪律;
  
  (六)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3、《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劳动报酬不明确】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文中介绍,法人代表如果不是本公司职员且没有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发放工资的。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出于对公司法人代表履行相关职责的肯定,还是会有一定的津贴存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是什么
      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是什么一、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买房人排除强制执行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一条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银行贷款,他项权证必须办理吗?
      银行贷款,他项权证必须办理吗?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房价也居高不下。很多生活在一线二线的工作者难以全款购买房屋。很多人选择银行贷款。银行一般......


·离婚聘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离婚聘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1、聘金也就是彩礼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而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2021.01.01生效)明......


·什么是工伤认定决定书
      什么是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流程需要的材料之一就是工伤认定书,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


·应该要怎样告老婆犯重婚证?
      应该要怎样告老婆犯重婚证?一、应该要怎样告老婆犯重婚证?拿着当事人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到领证的民政部门去查询你配偶的婚姻信息,然后到法院起诉......


·一、轻微交通事故误工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轻微交通事故误工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


·如何计算员工加班工资 加班费是怎样计算的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者们的法律观念已经比较强了,所以都知道单位要求自己加班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那劳动者应该怎么去计算加班费呢?对于这个问题劳动者......


·提起民事诉讼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
      提起民事诉讼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几日内执行
      一、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几日内执行?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办案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


·分公司老总和谁签合同是否都有效
      一,分公司老总和谁签合同是否都有效雇佣方如果是分公司,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主体(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则可以直接和分公司签,没有则要和总公司签。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