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样可以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当中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

怎样可以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当中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是有要求的,所以公司在成立以后,不是说在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时候随随便便就可以的。而且在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时候,也需要清楚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怎样可以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一、怎样可以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董事长,同时,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新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与风险
  
  1、法定代表人掌握代表企业签定合同的最终决定权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如果未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以公司的名义签定合同都被认为是一种越权行为。
  
  2、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财务的最终控制者
  
  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实行贷款证管理,只有获得“贷款证”的企业才有资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企业申请贷款证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是“贷款证”必须记载的内容。企业和商业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非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不发生效力。
  
  人民银行对企业存款实行预留印鉴的管理方式:印鉴包括企业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和财会人员章,因此,如果没有法定代表人同意,企业无法到银行支取存款。非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机构签发的票据不生效力。如果商业汇票和支票的出票人为“单位”,一张有效票据必须有该“单位”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3、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渗透到企业的全部活动
  
  从典当公司资产、委托拍卖公司财产到转让一辆公司的旧汽车都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还是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负责人和企业雇员计划生育工作的负责人。
  
  4、法定代表人与公司诉权
  
  在法人参加的民事诉讼中,法定代表人处于不可替代的位置。“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姓名为起诉状和上诉状的必备内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法人“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法人起诉,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在诉讼中更换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向法院提交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诉状,受诉法院应令其补正。立案时限,从补正后交法院的次日起计算。如果法定代表人消极抵制,法人无从启动或者参加诉讼;如果法定代表人主动参与,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阻止他代表公司行使诉权。
  
  5、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来说,法律赋予其的权力真可谓不小。所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行使权力的同时承担着较大的风险,这些风险也就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各项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首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指公司的董事长。所以在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时候,最起码应该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而且与此同时,我国公司法当中还规定,如果说在过去存在着一定的违法行为,或者说是担任过倒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超过三年的话,都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发生交通事故时
      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驾驶人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发生车祸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比如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故障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交通......


·破产和解的程序是什么?在线咨询 > 一、破产和解的条件有哪些
      破产和解的程序是什么?一、破产和解的条件有哪些?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和解程序的申请,必须符合以下三项条件:1、和解的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具备破产......


·商标代持合同是怎样的?
      公司或者企在经营的时候想要使自己的品牌能够获得最大的收益以及能够被所有人所熟知就必须申请独一无二的商标来区别于别的产品,但在实际经营的时候会......


·孳息计算和收取权是怎样的
      孳息计算和收取权是怎样的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两种,那么两种孳息有什么区别呢?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就为您简......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何时期满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何时期满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


·工伤二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二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
      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以后所进行的初步审查程序,涉及三个问题:一是审查的内容;二是审查的方法;三是审查后的......


·信用卡诈骗罪相关法规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在购买大件商品的时候,喜欢刷信用卡,这样可以获得一个免息期,减轻资金压力。当然,在还款日之前,持卡人要按时还款,否则拖欠时间过长,......


·合同签订内容都是哪些方面的
      合同签订内容都是哪些方面的一、合同签订内容都是哪些方面的为了示范较完备的合同条款,《合同法》第12条规定了如下条款,提示缔约人:1、当事人......


·一、离婚房屋的折价补偿款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房屋的折价补偿款的执行方式是什么?离婚房屋的折价补偿款的执行方式主要是: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