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医院发票丢了怎么报销

现在国家为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出台了很多医疗政策,但是为了保证拨款用到实处,对于医院报销的相关规定,只有拥有医院开具的原始票据才能办理报销。但是近年来有很多发票丢失的情况,而医院的花费自己又无力承担,这时候会遇到很多的难题。那么如果医院发票丢了怎么报销呢,接下来就看我们来给您说说看。一、医院发票丢了怎么报销《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医疗收费票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  申报新农合报销必须凭医院开具的原始报销发票(即发票原件),一旦丢失将不能报销所有费用。但是针对近年来发生的无法报销的难题,医保在人情上给出了妥协,两年内丢失的发票都可以到医院去补,如果你可以补到的话就可以正常报销了。首先,可以先打个电话到医院财务部,说明情况,问如何补,需要什么材料。一般的话,需要出院小结,报销单位的证明(比如保险公司报销的,就到保险公司开;或者就职单位,居委会,村委会都行),看病时用的磁卡和医疗记录本,差不多就这些材料,就可以去医院财务部补打印。其次,一般医院会有指定时间去补,不是每天都有的。所以要问清楚。如果是挂号的发票,需要再挂号处去补。最后,补到了发票,这样就可以不耽误报销啦。发票丢了后可以去补发票,医保还是能报销的。  二、发票丢失后的处理方法: 1、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  2、你记得发票编号就可以去医院补打发票的,你去医院出示你的处方,还有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就可以了。  3、加盖医院印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应该也是可以的。  总而言之,按规定这种情况是不能报销的,但是每个地方的民情不同,在政策方面就会有所改变,所以医院发票丢了能否报销还是要看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的。对于怎么报销这个问题上文有详细介绍,你可以打电话到当地有关部门询问具体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工程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工程变更的程序是什么?在进行工程的过程中,如果想要改变一下合同中约定的价格,需要一定的方法才可以,因为在工程开始时......


·什么行为才能是敲诈勒索
      什么行为才能是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


·旅游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旅游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假期来临,旅游旺季,越来越多的人希望从平常忙碌的工作和生活中解脱出来,于是选择了包办一切的旅游社。但是,旅游社......


·劳动仲裁找不到对方怎么办?
      劳动仲裁找不到对方怎么办?1、可以可以采用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鉴于无法找到当事人,一般可采用留置送达(留置于经营场所,须有见证人)、公告送......


·房屋产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什么
      房屋产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什么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


·丹东市凤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丹东市凤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一、丹东市凤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政策如何?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农......


·什么不是酌定量刑情节的内容?
      什么不是酌定量刑情节的内容?除了以下情况的都不是酌定量刑的情况:1.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行为)内容时,不是量刑情节;故这里的犯......


·诈骗十万元情节不严重判几年
      诈骗十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退赔退赃,能得到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


·吉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路建设也越来越便捷和完善,随之也会带来很多问题,公路和汽车多了,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多了起来,那么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应该......


·代位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代位继承和普通继承相比,较复杂。一般法定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之后为其他直系亲属,适用于继承发生时当事人未出现隔代的情况。而代位继承适......


·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管辖地是怎样的
      由于劳动纠纷的特殊性,劳动者可以先裁再审,因此劳动纠纷发生后劳动者首先会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但是,劳动仲裁与诉讼一样,都会有管辖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