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在我国哪些人可以被收养?收养制度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收养人可以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即所谓的养子、养女。收养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那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哪些人可以被收养?满足各方面条件后可以办理收养手续,那收养的办理程序是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1、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被收养人是指由于特殊的原因无法和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具体包括: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子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2)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3)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因此,收养他们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二、收养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1、 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 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并不是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只要是无父无母的孩子那么就可以被人收养,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如果被收养人是不满足规定条件的,那此时自然不能被收养。至于哪些人可以被收养?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在当事人都达到了规定条件之后,还需要办理收养手续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监护人能否抵押担保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能否抵押担保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能任意抵押担保被监护人财产。设定抵押权是对财产所进行的一次处分,一旦主债权人届期违约,抵押财产便将面......


·农村婚迁户口怎么办理
      具体流程是:一、携带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二、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三、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


·与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履行
      与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履行一、与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履行合法吗是属于合法的;如果属于上下级关系的,应该按规章制度执行。如果属于两个独立法人......


·一、离婚案能否分割第三者的财产?
      一、离婚案能否分割第三者的财产?离婚案,是不能分割第三者的财产,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


·按公司法加班费怎么算?
      按公司法加班费怎么算?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公司要求加班,以完成繁重的业务,但很多人并不清楚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往往是公司说给多少就是多少,或......


·债权转让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吗,债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转让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吗,债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一、债权转让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吗?债权转让合同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常见的合同之一,是归......


·事实婚姻和结婚后离婚有什么区别?
      一、事实婚姻和结婚后离婚有什么区别?有结婚证的离婚: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


·如何收购企业?包括哪些环节?
      如何收购企业?包括哪些环节?企业收购对于企业提高实力、扩大规模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手段,企业收购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到前中后各个环节,那么如何收......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


·私募债券是什么意思
      私募债券是什么意思根据规定,债权在按照发行方式区分的时候,可以分为私募债券和公募债券。私募债券的发行相对公募而言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私募的对象......


·长期股权投资是流动资产吗
      长期股权投资是流动资产吗在资产投资中很多人弄不清楚那种是流动资产那种是非流动性资产,其中股权投资就是如此。长期股权投资是流动资产吗?这是很多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