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客车超员怎么处罚2023年是怎么规定的?

客车超员怎么处罚是怎么规定的?我们知道,国家对于不同的车型有着不同的核载人数,无论是哪种车辆,如果超员超载都属于违章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而客车如果超员,则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对于客车超员国家法律有着十分严格的处罚。那客车超员怎么处罚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客车超员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客车超员的危害有哪些?《刑法修正案(九)》将营运客车严重超员纳入危险驾驶罪,而且,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这些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该规定处罚。客车超员为何要入刑,这是因为客车超员有五大危害。危害一:会让车不稳定。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危害二:会容易爆胎、失控。如果严重超员,客车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危害三:让逃生和抢救变难。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危害四:更易铤而走险。超员客车往往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危害五:无座乘客最危险。超员的那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将是首先伤亡的人员。客车超员不仅仅涉及到违章,它还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客车超员之后会加重车辆的载重量,因此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也会使抢救变得更为困难。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还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五金家电购销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五金家电购销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五金家电购销合同范本本合同适应作为各种家电如:电视、空调、洗衣机、冰箱等购销合同。供方:__________......


·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不安抗辩权,以保护先履行合同一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合同欺诈。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


·注册商标无限次续展可以吗
      注册商标无限次续展可以吗企业商标续展主要是指企业商标在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商标续展注册,商标续展审核通过后,商标有效期从商标续展之日起算有......


·抢劫罪比绑架罪严重吗?
      抢劫罪比绑架罪严重吗?一、抢劫罪比绑架罪严重吗?抢劫罪比绑架罪严重,对比刑罚轻重的方法是看最高刑,最高刑相同的看最低刑。这两个罪的最高刑都......


·一、试用期怀孕的员工单位可以辞退吗?
      一、试用期怀孕的员工单位可以辞退吗?试用期怀孕的员工单位是不可以辞退的。依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


·婚前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一、婚前抚养权协议有效吗?婚前抚养权协议是有效的,但所协商的条款必须是合法的。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不能违反法律原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
      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或者没有按照相关协议实行抵押,那么债权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债务抵押清偿。......


·国庆休假老板扣工资合法吗?
      国庆休假老板扣工资合法吗?一、国庆休假老板扣工资合法吗?不合法;用人单位扣国庆放假的工资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一种变相克扣工资......


·法院立案后提供虚假证据怎么办
      法院立案后提供虚假证据怎么办当双方不幸发生冲突,无法互相协商解决只能诉诸法院,在法院立案后,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法院......


·如何理清债权债务关系 在现代商务活动中,企业之间进行涉及股
      如何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在现代商务活动中,企业之间进行涉及股权转让的行为时,首先要由专业的清算组处理好财产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理清债权债务关......


·销售劣药的处罚方式是什么?
      销售劣药的处罚方式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