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和城市征地赔偿标准是存在一定差异的,因为本身征地补偿金就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和土地的价值进行。但是村民也一定要知道,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只有拆迁补助款都发放完毕,并且发放合理的话,拆迁方才可以依法占用自己土地的。一、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2018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村民们一定要知道,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其实是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青苗补助费等各种不同的费用综合而成的。就拿青苗补助费来说,如果征用的土地是用来种植农作物的话,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补偿标准按照1/3的工本费进行。如果已经长成的话,按照一季度的总产值进行补偿,其他项目的补偿标准,国家也有规定,不过各省市可能都有出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法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随着我国的法制健全,法律对各类人的保护也是越来越健全了。我国的相关执法部门也是由个人组成的,这里不排除有的个人为了利益的原因或者徇私舞弊的情......


·试用期提前几天辞职最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几天?
      试用期提前几天辞职最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几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


·侵权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侵权行为的特征是什么??(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


·加班费基数如何计算?
      在实际需要计算加班费数额的时候,首先需要了解清楚劳动者的加班时间段、加班时间、加班费的基数,否则的话就会导致计算出来的加班费数额是不对的。那......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是怎样的诉讼是解决纠纷最有效的办法之一,但是很多人对于诉讼的流程并不熟悉,比如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


·名誉权权包括哪些内容?
      名誉权权包括哪些内容就总体上而言,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尊......


·长沙征地补偿新标准细则有哪些?
      长沙征地补偿新标准细则有哪些?近年来由于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土地的利用需求也越来越大,因此国家顺应实施土地征收政策,土地征收必然涉及土地征......


·一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双方都会约定开发商具体交付商品房的时
      一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双方都会约定开发商具体交付商品房的时间。而要是到了约定的时间开发商却没有按时交房的话,这无疑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


·父母离婚小孩是怎样判的
      父母离婚小孩是怎样判的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


·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范文是怎么样的?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范文是怎么样的?立合同人: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鉴于......


·什么情况下法院才会指定辩护
      现代法制对于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任何涉及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处罚的审判,都必须给予他充分的辩护权,包括保障其获得律师帮助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