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郑州工伤鉴定在哪做

由于工伤鉴定的性质比较特殊,所以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国家制定的关于工伤鉴定的相关事宜基本上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工伤鉴定不像其他的事情要因地制宜,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就比如说在郑州申请工伤鉴定的话,郑州市范围内的有部分受工伤的职工其实也不清楚,我国郑州工伤鉴定在哪做?
  
  一、我国郑州工伤鉴定在哪做?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5、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6、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7、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二、工伤鉴定费用该谁承担?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工伤鉴定都是由社保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管理的,因此,郑州工伤鉴定在哪做其实也非常好理解,直接到郑州市当地的社保局,由社保局所官署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实际材料受理当事人的工伤鉴定申请的。不过为了保证能够顺利的得到工伤鉴定申请书,一定要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相关需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通知函中写明支付代通知金可以吗?
      在通知函中写明支付代通知金可以吗在通知函中写明支付代通知金是不可以的。代通知金不是法定概念而是一种通常称谓,它是指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


·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违约金是多少(一)开发商与购房
      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违约金是多少(一)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交......


·法律中规定的缓刑执行机关是哪个
      缓刑虽然属于刑罚执行制度中的一种,这也是有具体的执行机关的,当然罪犯适用缓刑也是受到了条件限制,首先需要满足了规定的缓刑条件之后,才有可能适......


·一、醉驾被单位开除有补偿金吗,如何计算?
      一、醉驾被单位开除有补偿金吗,如何计算?醉驾被单位开除是没有补偿金的。醉驾是刑事犯罪,应处拘役并处罚金,这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影响租赁合同发挥效力么?
      虽然相关行政法规规定双方租赁房屋应该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可是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没有按照该规定去做。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影响租赁合同发......


·告诉才处理与自诉的区别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与自诉的区别有哪些自诉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及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肯定是自诉案件。两者存在交叉之处,但前者的......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手续一、申请手续应向赔偿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是否属于受援助对象,还得......


·4s店的玻璃划痕险有必要购买吗
      4s店的玻璃划痕险有必要购买吗即需要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方可投保,不可单独投保。其出险次数是计入当年出险总次数当中的。如果车子出现无刮擦......


·银行如何破产清算?
      银行如何破产清算?银行破产清算银行倒闭清算主要的工作债权债务的确认与兑付:1、储蓄存款的核对与兑付;2、对公债务的登记与确认;3、外汇......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主要是什么?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主要是发生的时间段不同,法律效力不同。(1)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


·私募基金外包机构成立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外包机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外包机构成立条件是什么?(1)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针对份额登记、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