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此时银行会对申请人的相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此时银行会对申请人的相关条件、材料作出审查,但最终也不一定都会批准房贷。实践中,经常出现因为申请人不符合条件而不批贷款的情况,那此时对于购房者来讲,买房子贷款银行不批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银行不批贷款能退房吗
  在实践中,因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未批准按揭,而导致的违约责任应由谁来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由此可以看出在未能办理按揭时,应分清不能办理按揭手续的原因,如因购房者的原因而导致不能买房应由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开发商的原因而导致不能卖房应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均无过错的,因不可归责的事由而导致的可以解除该买卖合同。此时,买卖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对付款方式重新做出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新的协议,造成购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解除购房合同。
  二、买房子贷款银行不批怎么办
  (一)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有关于贷款不成的处理约定,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处理。1、如果约定:购房者贷款不成不能解除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情况就不利于购房者,不但买房不成,还要赔偿定金。很多购房者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到贷款可能不成,或者急于购房,签订了这样的合同,或者赔了定金或者最后东拼西凑借钱买房。2、如果约定:购房者贷款不成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免于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情况就比较有利于购房者,所以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与开发商达成一致,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这样签订,千万不可盲目购房。(二)合同中没有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只规定了违约责任,开发商一定会千方百计的不予退还定金,此时就按照上面的原则,主张限贷令是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及首付款。综上所述,买房子贷款银行不批怎么办在我国法律上没有详细的说明,在具体实践中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购房者可能会购房不成还损失定金,可能会解除购房合同是收回定金,要看合同的约定和贷款不成的原因。因此,在购房时请律师陪同审查合同内容是十分必要的,还要提醒购房者,贷款买房虽然有很多优点,但也存在风险和弊端,一定要谨慎选择,不要盲目购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种情况可以辞退哺乳期员工
      哪种情况可以辞退哺乳期员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劝领导别插队被开合法吗
      众所周知的是,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都有进行明确规定的,这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想要与员工解......


·新继承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新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有哪些
      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有哪些1、2019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2019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


·公司加班工资补贴怎么算
      看具体情况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承租人是否应交物业管理费
      承租人是否应交物业管理费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基......


·无法承担抚养费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无法承担抚养费需要承担什么后果?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若......


·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内容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内容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一、总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称仲裁委员会)......


·广西现在贩毒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广西现在贩毒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支付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支付条例是怎么规定的?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待遇,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多少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多少为合格?水利工程可以说是人民生活所需的基础工程,对于这种基础工程来说,需要满足的条件就比较的高了,而且完工之后还需要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