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行政许可标准化原则?

什么是行政许可标准化原则?随着社会改革的深化和深入,我国不断改革和简化行政许可标准化,以求达到提高行政办事速度,方便人民群众的目的。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有利于提高行政办事效率,降低行政办事成本,提高审批效率。那么,什么是行政许可标准化原则?我们在此为你做简单介绍。
  一、什么是行政许可标准化
  标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治理能力和加强宏观调控的制度工具。行政许可标准化是运用标准化的理念、方法和技术,基于协商一致的标准制定程序,对行政许可的事项内容、管理行为、审批过程和评价手段等的一般规律和通用要素予以规范化,形成可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标准。
  二、《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规范了哪些内容
  《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服务、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以及监督评价的规范化要求,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指引。
  行政许可标准化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简政放权改革为释放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在解决“审批多”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审批“要件”、程序和环节繁多等“审批难”的问题逐渐凸显。企业和群众普遍反映他们“不是很在乎该不该审批,更希望审批可预期;不在乎要报多少申请材料,更期望政府当面一次说清;不在乎审批时限设定的长短,最怕政府找各种理由拖延。”
  行政许可标准化主要解决“审批难”问题
  例如,针对审批不可预期,《指引》第四章“行政许可服务规范”指导如何编制服务指南,让企业和群众完整准确地了解批什么、怎么批、要什么材料、示范文本和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等;同时要求部门要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对当场不能答复的,要告知答复时间及其他咨询途径。针对审批时间长,《指引》第三章“行政许可流程规范”分别对“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所需时间怎么计算,什么样的专家评审、现场检测等中介服务不需要计入办理时限,申请材料不全的问题要一次性告知,不能多次受理等等作了规范要求。对于如何精简申报材料,《指引》第三章“行政许可流程规范”也给出了努力方向,指导部门对“申请材料为本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或其所在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或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以加以精简。上文是什么是行政许可标准化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国家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规定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服务、受理场所的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并提出相关了行政许可改进建议,减少和简化了行政办理程序,解决审批难的大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定代表人挂名的坏处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挂名的坏处有哪些无论挂不挂名,法人都要负责任。挂名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主要风险负责人。如果空壳公司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醉驾是很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因为其危险性较大且常发,因此我国
      醉驾是很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因为其危险性较大且常发,因此我国刑法将其规定为犯罪。如果驾驶员被警察发现醉酒驾驶就可能会面临着刑罚处罚。但是具体......


·维护个人名誉权的方法有哪些?
      维护个人名誉权的方法有哪些?一、维护个人名誉权的方法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


·注册商标许可方式有几种
      商标许可方式有几种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管辖权由谁管?
      1、案件管辖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结婚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结婚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结......


·涉黄拘留几个小时算什么
      涉黄拘留几个小时算什么?涉黄拘留几个小时算治安拘留,但涉黄不会只是拘留几个小时,治安拘留的时间最短是1天,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拘留最......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么样的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么样的留置是指拥有债权的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可动资产,前提是债务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承诺,此情况之下债权人有权依照......


·重庆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多少年?
      重庆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多少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


·合同仅有分公司盖章具备法律效力吗?
      合同仅有分公司盖章具备法律效力吗?不具备法律效力,必须由总公司盖章才具备法律效力。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还可以保释吗?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后还可以保释吗?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女方出轨的证据是哪些?
      女方出轨的证据是哪些?一、女方出轨的证据是哪些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另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通信、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保证不变。如果法庭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