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知识产权增资业务有什么优点?

知识产权增资业务有什么优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资者可以用金钱、实物或者是知识产权等进行投资,公司也因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增加了资本。知识产权增资的行为能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好处,但也存在着弊端,知识产权增资业务有什么优点?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知识产权增资业务有什么优点?
  
  知识产权评估增资是指股东拥有的知识产权财产权经国家权威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按照国家公司法规的规定的法定程序用作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利用知识产权增资变更注册资金方便省钱,只需通过评估即可。而且在每年工商年审时还不用占用太多的流动资金。
  
  优点:
  
  1、知识产权增资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行为,远优于利用垫资、贷款等方式。而且知识产权在注册资本中的比重可以占到百分之七十。
  
  2、企业的注册资金提上来了,企业在项目投标时也获得的更多的中标机会。
  
  3、利用知识产权增资,不仅体现了企业的形象和实力,而且也把企业的技术价值表现了出来,这样就为企业引资、合作提供了帮助。
  
  4、通过知识产权增资的企业每年在工商年检时不用占用太多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新办企业和要求增资扩股的企业注册资金不足的困难。
  
  缺点:
  
  1、资金成本比较高另一方面是增资扩股融资容易分散股权,甚至会因此丧失控股权。当然,这种状况是可以控制的。
  
  2、可以根据是否需要掌握控股权来倒推是否需要增资扩股。如果既想融资又不想失去控股权,完全可以采用其他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放行债券等。
  
  二、知识产权增资基本流程
  
  (一)知识产权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公司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若以无形资产或实物增资须聘请专业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或无形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和财产转移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出资注意事项:
  
  A、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无形资产的比例不能超过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6、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和财产转移报告;
  
  (三)到工商局变更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
  
  2、增资后新公司章程;
  
  3、股东会决议;(有模板)
  
  4、评估报告(带标签);
  
  5、验资报告(带标签)、财产转移报告(带标签)
  
  6、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工商局网站可下载)
  
  知识产权增资&知识产权出资%知识产权投资%知识产权入资#无形资产增资¥无形资产出资¥
  
  同时也存在着弊端。由于公司的注册资本应该保持不变性,故而增资行为只有在通过批准后才能落实,在增资后,投资者也即承担了公司运行的风险,需要承担一定的公司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之后女儿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女儿尚未成年的话,则同时需要进行处理的还有女儿的抚养问题。其中需要先确定女儿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而要是产生了争议的话,则可以......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一、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机动车报废不可以当作废铁出售或转让。须遵守相关的机动车报废制度。机动车报废制度是指对于达到......


·当庭变更诉讼标的额法院会同意吗?
      一、当庭变更诉讼标的额法院会同意吗?当庭变更诉讼标的额法院不会同意,在民事诉讼中,经常会遇到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那么两者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


·正当防卫免责需要具备那些要件
      正当防卫免责需要具备那些要件《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


·网站建设合同范文怎么写?
      网站建设合同范文怎么写?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和发展,很多新兴行业也随之兴起。一些各种各样的网站慢慢的建立起来,一个网站的建设需要很多方面的......


·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


·最新工伤鉴定标准的情形
      工伤鉴定标准对工伤等级进行鉴定的标准,是由政府部门确定的鉴定工伤的标准。对于工伤的伤残等级,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有十个等级,每一个等级又可以分成......


·一、遗嘱的成立和生效具体是什么?
      一、遗嘱的成立和生效具体是什么时间遗嘱作出即成立,但生效时一定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


·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一、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现在,保监会已发出......


·工伤鉴定书多久之后可以拿到
      生活中我们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来保护自己的。比如说关于工伤鉴定的一些相关法律知识,这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那么当我们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一定......


·关于加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规定是什么?
      关于加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规定是什么?关于加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规定是需要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