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中小企业融资的十大方式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十大方式有哪些?一个企业只有资金充足,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很可能陷入经营危机。企业融资是重要的市场行为,如今,随着资本市场的高度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也越来越多,不再局限于银行贷款。那么,中小企业融资的十大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十大方式有哪些?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银行贷款是最为常见的融资渠道之一,但是,由于其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手续相对繁琐,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往往远水难解近渴。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5、海外融资。企业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外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融资业务。但是,对一般的中小企业来说,海外融资由于可控性等因素,适用性并不高。6、招商引资。招商引资一般也是一种股权融资,但它不通过公开市场发售,是一种私下寻找战略投资者的融资方式。因此其优缺点与发行股票上市类似,但由于不需要公开企业信息以及被他人收购的风险较小等原因,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融资也受到一些企业的欢迎。
  二、企业直接融资包括哪些?
  是指不经过任何金融中介机构,而由资金短缺的单位直接与资金盈余的单位协商进行借贷,或通过有价证券及合资等方式进行的资金融通,如企业债券、股票、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内部融资、借贷等。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进行的融资活动,如银行信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委托贷款、项目融资贷款等。直接融资方式的优点是资金流动比较迅速,成本低,受法律限制少;缺点是对交易双方筹资与投资技能要求高,而且有的要求双方会面才能成交。综上所述,企业融资是解决生产经营发展中资金短缺的手段,中小企业融资的十大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股份、债券融资、引入风险投资、民间借贷及网络P2P借款等。企业融资要防范法律风险,通过合法的途径筹集资金,否则可能陷非法集资陷阱,导致企业信誉受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整个工程项目由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构成,工程质量评定应该分级进行,首先从分项工程开始,最后到单位工程。因为工......


·民法典打印出来的遗嘱是否有效?
      民法典打印出来的遗嘱是否有效?打印出来的遗嘱是否有效,应当看是否符合下列要件,符合规定的就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


·未成年监护人证明怎么办理 一、未成年监护人证明怎么办理?
      未成年监护人证明怎么办理一、未成年监护人证明怎么办理?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


·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哪些情形?
      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哪些情形?一、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哪些情形?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


·南京医疗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
      有些时候医疗事故一旦发生,在患者与医院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都会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是地区不同,所鉴定的机构也不同。就以南京为例,如果出现医疗......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保证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主要是针对第三方机构的,如果对保证合同的相关条款发生了纠纷的话,那么肯定是债务债权方的相......


·一、个人财产被诉前保全怎么办?
      一、个人财产被诉前保全怎么办?财产被诉前保全了的话应该尽快履行相关义务,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异议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执行过......


·合同不能履行时的补救措施有几种
      合同不能履行时的补救措施有几种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做了如下规定:(1)合同法第111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


·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


·交强险该如何赔付,怎么赔付交强险
      交强险该如何赔付,怎么赔付交强险一、交强险该如何赔付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3、完全丧失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