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复议专利规定到底有哪些

行政复议专利规定到底有哪些?
  
  行政复议专利就是行政相对人对专利局侵权的行为的一种救济方式,在当事人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如果没有什么其他协商途径的话,就可以进行行政专利复议,那么行政复议专利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给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系统内提供一个针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救济管道,同时,也给行政机关在行政系统内一个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机会。虽说行政复议带有准司法性质,但其基本性质仍是行政行为,且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我国目前的专利执法体制是所谓的双轨制,即司法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并行。根据《专利法》第60条、第63条以及第64条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做出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上述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体制的架构需要在地方设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目前,在所有省级人民政府内,都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部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内,也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如果当事人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当事人先行进行复议程序,因为复议程序简捷,不收取费用,且承办人员具有相应的专利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
  
  一、可以申请专利复议的情形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才能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规程第五条将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列举如下:
  
  (一)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二)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三)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四)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五)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六)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
  
  (七)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
  
  (八)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九)专利权人对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一)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
  
  (十二)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
  
  (十三)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布图设计申请不服的;
  
  (十四)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布图设计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十五)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因耽误有关期限造成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十六)布图设计权利人对非自愿许可决定不服的;
  
  (十七)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所作行政处罚不服的;
  
  (十八)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的处罚不服的;
  
  (十九)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
  
  (二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哪些事项不能申请专利复议
  
  (一)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二)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
  
  (三)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所作决定不服的;
  
  (四)专利权人或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
  
  (五)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单位、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所作决定不服的;
  
  (六)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驳回登记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七)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
  
  (八)布图设计权利人对撤销布图设计登记的决定不服的;
  
  (九)布图设计权利人、非自愿许可取得人对非自愿许可报酬的裁决不服的;
  
  (十)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不服的。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行政复议专利规定的相关资料,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不止可以进行复议还可以进行诉讼,但是有些情形下,复议是必须前置的,我们在这儿就不一一为您列举了,如果您想要了解的话,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指示交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吗
      指示交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吗?指示交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诉讼的流程是: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


·农村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农村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农村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


·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财产保全的规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1、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驰名商标的认定
      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应是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商标主管机关依法行使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的权力,掌握着工商企业商标注册和使用的情况,通晓商标......


·一、重婚罪检察院立案可以吗?
      一、重婚罪检察院立案可以吗?检察院自侦的案件一般是贪污贿赂案件,但是任何公诉案件都需要经过检察院提起公诉。重婚罪属于相对公诉案件,既可以由公......


·房子产权到期怎么处理
      房子产权到期怎么处理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


·农民工欠薪案件审理诉讼时效是几年?
      农民工欠薪案件审理诉讼时效是几年?1、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仲裁时效为一年;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


·1、工伤
      1、工伤,指工人在生产劳动及工作过程中因工受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工伤,其全部的医疗费以及其过程中的所有伙食费和路费等都需要由企业来负担,......


·寻衅滋事已调解后还需要立案吗?
      寻衅滋事指的是恶意挑衅、侵占毁坏他人或公家财务以及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行为。一般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件,需要由公安机关提起公诉,由司法部门对......


·玩忽职守导致非法开采怎么处理?
      玩忽职守导致非法开采怎么处理?玩忽职守导致非法开采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玩忽职守罪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当然也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一个不同程......


·起诉侵占罪要什么证据?
      起诉侵占罪要什么证据?当事人起诉侵占罪时,需要提交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比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