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哪些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虽然说现在找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劳动关系肯定也不能建立在损害自己利益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劳动关系,宁愿不要,并且自己还要学会维权。我们就拿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上来说,劳动合同法当中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有明确规定,除此以外,其他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哪些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主要有这几种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员工在工作期间严重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在试用期期间,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又和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这些情况,用人单位都可以在没有赔偿金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成立的时间怎样确定
      合同成立的时间怎样确定1、一般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


·丈夫遗产第一继承人是谁?
      丈夫遗产第一继承人是谁?1、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


·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的,单位不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


·律师妨碍证人作证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律师妨碍证人作证的处罚是怎么样的?一、律师妨碍证人作证的处罚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


·劳动合同法工伤工资标准
      作为普通劳动人民群众,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致使人们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公受伤后受害者需要挽救损失,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


·撤销权过了除斥期间如何救济,关于除斥期间还有哪些规定?
      撤销权过了除斥期间如何救济,关于除斥期间还有哪些规定?撤销权过了除斥期间如何救济当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其撤销权也随之消灭,是无法救济的。......


·劳动仲裁争议申请书
      劳动仲裁争议申请书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被申请人:_______公司地址:___......


·民法总则对诉讼程序有什么特点?
      民法总则对诉讼程序有什么特点?在司法实践中,诉讼案件所占的比例是比较大的,民法典对诉讼程序的规定主要是只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诉讼程序是一种程......


·行政诉讼关于回避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诉讼关于回避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


·关于山西高温补助的发放标准有哪些?
      我国的夏季高温补贴政策是国家在考察和根据实际的夏季恶劣工作环境对劳动者作出的补贴,其余人等不能无故克扣、贪污,必须实事求是的把补贴发到规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