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诉讼法年龄不同所承担的刑罚具体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经常听到有人说未成年让你犯法不会受到很大的刑事处罚,这就容易让很多未成年人误会了。那么他们就会没有什么顾忌。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年龄不同所承担的刑罚都有哪些吧?让我们一起接着往下看吧。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或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注意:由于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实施的行为可能具有违法性,对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根据具体情形,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和他人可能成立共同犯罪,但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由于未达到刑事法定年龄,不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属于相对负责任时期。
  
  1、刑法第17条第2款所规定的8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的罪名。因此,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所实施的某种行为包括了上述8种犯罪行为时,应当根据触犯的具体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2、“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这里还包括刑法分则所规定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达到重伤程度)论处的情形,常见的有:
  
  劫持航空器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第121条);
  
  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第138条);
  
  拐卖妇女、儿童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者死亡的(第240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故意伤害被拐卖人的(达到重伤程度)(第241条);
  
  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第239条);
  
  刑讯逼供或者暴力取证致人伤残、死亡的(第247条);
  
  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第248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第289条);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第292条第2款);
  
  非法组织卖血、强迫卖血,对他人造成重伤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第333条)。
  
  注意:在其他犯罪的规定中,只要对重伤、死亡的结果是故意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能评价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只能评价为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则不负刑事责任。例如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运送人死亡的等等,其中致人死亡属于过失的情形,对此,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3、“强奸”包括刑法规定中所有能评价为强奸行为的行为: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成立强奸罪(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该行为的,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形);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组织、强迫卖淫的过程中,强奸后迫使妇女卖淫的,成立强奸罪(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该行为的,成立组织卖淫罪或者强迫卖淫罪的加重情形)。
  
  注意:奸淫幼女的情形,不是独立的罪名,而是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4、“抢劫”不限于抢劫财物的犯罪,还包括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抢劫罪不仅包括第263条的抢劫罪,还包括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的其他情形:
  
  携带凶器抢夺的,成立抢劫罪(267条第2款);
  
  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第289条)。
  
  注意:
  
  第一,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中上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第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5、“投毒”是指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投放危险物质)。
  
  注意:第17条第2款规定了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但没有规定决水或者以其他危险方式实施的行为,所以原则上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后者不负刑事责任。但如果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采取决水等方式杀人的,当然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6、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行为既包括实行行为,还包括相应的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即行为人对这八种行为仅实施了教唆行为、帮助行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
  
  (四)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减轻刑事责任时期。
  
  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刑事法定年龄的认定,以周岁为计算原则,应当以实足年龄为准,自过生日的第二天起才为已满十四周岁或16周岁。刑事法定年龄计算的基准:行为时。
  
  以上就是对于刑事诉讼法年龄不同所承担的刑罚具体有什么这一问题的具体的法律规定。虽然未成年人比适用死刑,但是对于其他的比较严重的犯罪的一些判刑还是比较重的。所以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给那些有有想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一个警醒,不要走上犯罪的道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生效
      起诉离婚要多久生效根据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一般来说,离婚纠纷都不是很复杂的事情,基本上都......


·公司申请破产费用
      公司申请破产费用一、公司申请破产费用小公司申请破产要缴纳的费用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1、......


·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需要做哪些工作?
      一、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需要做哪些工作?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需要调查相关的条件,是否符合批准逮捕的条件的?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不一定会......


·交强险与醉酒驾驶赔偿吗?
      交强险与醉酒驾驶赔偿吗?可以赔偿,醉酒驾驶属于违规操作,而车险赔偿往往会将违规驾驶所造成的财务损失列为除外责任,但交强险属于国家强制规定车主必......


·有关肖像权的法律是什么 一、有关肖像权的法律是什么?
      有关肖像权的法律是什么一、有关肖像权的法律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交通肇事故意杀人罪判多长时间
      在发生了交通肇事的情况下,有的人眼见对方没有当场死亡,没有积极的进行抢救,反而是下了狠心想要置对方于死地。而这样的行为其实是很严重的,也会从......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现代技术的越来越先进,带给人们工作的便利也让人们的惰性越来越大,所以越来越多的出现豆腐渣工程,给社会造成......


·汽车租赁需要哪些手续?
      汽车租赁需要哪些手续?汽车租赁根据租赁对象的不同,即不同性质的企业或者个人,需要提供的证件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企事业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


·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判刑的会被判多久?
      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判刑的会被判多久?一、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判刑的会被判多久?三年,如果经侦查,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则可由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


·贩卖一只二级保护动物量刑规定是什么?
      贩卖一只二级保护动物量刑规定是什么?贩卖二级保护动物量刑标准是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