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高空坠物民事答辩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高空坠物民事答辩的基本格式是什么民事诉讼当中的被告方,对于原告所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诉讼请求具有答辩的权利。一般在所有的民事诉讼当中,都会要求被告方提交关于所述内容的答辩状的。就类似于高空坠物,比如原告方因为高空坠物要求被告方进行民事赔偿的话,作为被告一方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高空坠物民事答辩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高空坠物民事答辩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提出答辩状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不是诉讼义务;但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逾期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3、答辩时间。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民事答辩状都是由首部、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来组成的。在开头交代清楚标题,答辩人的基本信息,然后最主要的是正文当中要交代清楚答辩的理由,答辩的请求和相关的证据,最后结尾答辩的时间和提交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就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盗窃罪一审判决书什么时间生效
      您可知,现在的盗窃行为并不像过去那样采用一些比较原始的手段,盗窃犯罪趋于团伙作案,而且采用的手段有些都是比较智能化的,盗窃的这种行为是时刻威......


·劳动合同签3年违约金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签3年违约金支付的情形有哪些1.《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用人单位为劳......


·一、夫妻车子过户换牌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车子过户换牌还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购买的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肇事逃逸导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肇事逃逸导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肇事逃逸导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盗窃罪的法定刑是怎样的
      针对每个罪名其实法律中都是规定的有相应的法定刑,然而不同的罪名其实规定的法定刑不同,因此要是一开始就定错罪的话,势必做出的处罚会出现问题,导......


·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 一、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
      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一、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只要有性骚扰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并不需要到什么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性......


·在中介办假离婚贷款买房是否违法
      一、在中介办假离婚贷款买房是否违法?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角度来讲,这对夫妻的行为并不违法。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


·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的情况
      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的情况我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对结婚登记有着严格的条件规定和程序规定,比如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自愿......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可以约定吗?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可以约定吗?1、离婚协议是可以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而孩子抚养权归属应该是离婚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


·许多男人在结婚后
      许多男人在结婚后,为了找寻刺激,和不是老婆法定外的女子发生感情或者关系。这种行为称为出轨。作为妻子,这时候发现自己的丈夫出轨应该怎么办?有些朋......


·不服信息公开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服信息公开诉讼时效是多久不服信息公开就是我们比较熟悉的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社会组织不服政府的相关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然后向人民法院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