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上市公司在新三板如何交易?

非上市公司在新三板如何交易?
  
  我国规定非上市公司若是想要转让就必须在新三板上进行转让交易,这是国家为了保障市场秩序而专门设立的交易平台。但是大多数投资者在交易时并不知道该如何在新板上操作,甚至还有的人并不知道新三板的存在。那么,非上市公司在新三板如何交易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非上市公司在新三板如何交易
  
  (一)交易规则
  
  1、转让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2、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
  
  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3、股价变动单位
  
  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4、有效报价区间
  
  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二)投资者开户条件
  
  1、机构投资者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2、自然人投资者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三)投资者参与流程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及深圳股东帐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非上市公司可以在新三板上自由地进行股票转让与交易,但是根据国家政策股票的保价必须在规定的合理区间内。如果投资者想要参与到新三板的交易当来,就必须在新三板上开设一个新的账户并办理相关手续才能进行交易操作。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东会议分红的决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股东会议分红的决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股东会议分红的决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二)会......


·对于新刑法什么是盗窃罪?
      一、对于新刑法什么是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


·三个孩子离婚会怎么判
      三个孩子离婚会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如何办理存单质押贷款?
      如何办理存单质押贷款?一、办理流程(1)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2)银行审查、审批;(3)审批通过后,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4)银行放款;(......


·长沙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有什么风险
      长沙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有什么风险?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1、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


·行政信息公开的意思是什么?
      行政信息公开的意思是什么?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它既是公......


·涉及宅基地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涉及宅基地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涉及宅基地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1、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只能在集体中交易。2、农村村民......


·国家赔偿案通报的目的是什么?
      国家赔偿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是时有发生的,为了是社会主体的权益得到保障,各司法机关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必须遵守既定的法律规定,审理结束后,也需......


·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对于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所有人民群众都是有权力亲自参与到其中的,而我们可以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渠道就是信息公开,因为现在有很多的......


·办工伤认定证人用去吗?
      由于日常生活具有不确定性,且在劳动市场中的工作不乏高危性,故而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是是由发生的,此时,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


·工程欠款以民间借贷起诉允许吗
      工程欠款以民间借贷起诉允许吗?一、工程欠款以民间借贷起诉允许吗?这属于欠款纠纷,不是民间借贷纠纷,需要以欠款纠纷进行起诉。二、工程欠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