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了怎么办了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了怎么办了
  
  在如今经济大好之景下,土地很多人都会认为是最好的物品,土地的升值代表着金钱的多少,而对于土地转让,国家也因此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来防止因土地而造成的市场混乱。如过存在户主去世或者证件丢失的情况,而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了,该怎么办呢。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了怎么办?可以持死者《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去房管部门办理丢失登记后补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
  
  2、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4、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
  
  (1)办理变更登订手续的一方可以要求交付土地。
  
  (2)均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的,有权要求办理变更登记。
  
  (3)均未登记又未合法占有开发的,先行交付转让款一方有权要求交付土地,办理变更。
  
  (4)合同均未履行的,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一地多卖,属于欺诈行为,不是无效合同,受让方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但是,如果几个受让方都不行使解除权,而要求履行合同时,只能按照不动产产权转移的登记原则来处理,即登记优于占有,占有优于交款,交款优于先签合同。
  
  4、转让划拨土地未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
  
  但是起诉前或申请仲裁前经批准的,合同有效;合同性质为补偿性质,而非出让合同。
  
  未经批准转让划拨土地,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然无效。如果起诉或者仲裁前,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或同意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受让方有权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但是,由于转让方对划拨土地不享有出让土地的相关权益,因此,其所签转让合同主要是对其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合同,而非土地转让合同。如果受让方要取得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必须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并办理相关出让土地手续。
  
  综上通过对土地证的相关办理步骤的介绍,如果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了,亲属是可以拿着亲属证明材料,以及户主的死亡证明去房管部门办理转让手续的,其中还需要出具一些申请以及书面材料,当然这都是需要提前办好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方公司欠款不还该怎么办?
      对方公司欠款不还该怎么办?对方公司欠款不还的话应该及时和对方针对还钱的事情进行协商,实在协商不下的话且对方丝毫没有还钱的意图,就应该尽快拿到......


·旅游纠纷规定解决的方法是什么?
      旅游纠纷规定解决的方法是什么?一、旅游纠纷投诉范围1、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2、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


·房屋买卖中介费是多少现在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
      房屋买卖中介费是多少现在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的2.7%收取,其中包括2.2%的中介费和0.5%的保障服务费(担保费)。小中介公司一般都收取1-1.5%,有的......


·办理退工手续;
      办理退工手续;二、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三、办理社保停缴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


·转移监护权公证的内容
      孩子的监护权一般都是父母,但有的时候,出于某种原因,需要将孩子的监护权进行转移,而监护权转移是需要公证的。那么监护权公证的内容是什么呢?为了帮......


·打架轻伤二级怎么量刑?
      打架轻伤二级怎么量刑?打架轻伤二级最高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刑罚,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


·他项权证注销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
      房屋他项权是有时间期限的,一般期限和房子的贷款期限相似。那么关于他项权证注销费用是怎么样的?他项权证是购买房子的时候,银行要求贷款的人办理的......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问题
      一对用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劳动者在订立聘用合同之前应对用人单位的资格进行较为详细的了解和分析,包括了解其是否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是否有固定......


·二手房在交易中有很多税费
      二手房在交易中有很多税费,其中主要就是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以房地局网签过户价为计税基数:契税计税区间为1%到3%,个人所得税计税区间为0到1......


·烹饪方法可以授予专利么 一、烹饪方法可以授予专利么?
      烹饪方法可以授予专利么一、烹饪方法可以授予专利么?烹饪配方的专利授权可能性相当大,特别是当两种以上烹饪原料相配合时,只要这种配合具备专利的......


·乡政府征收土地是否合法?
      乡政府征收土地是否合法?乡镇级政府是没有征地拆迁的权力的,所以乡政府征收土地是违法的。有官员说,只要县市政府给乡镇政府一份授权书,乡镇级政府就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