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60岁后工伤鉴定怎么申请呢?

工伤鉴定标准是根据劳动法来作出的,但是劳动法只保护劳动者,不包括退休职工,所以说,
  只要用人单位职工退休之后就不再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了,60岁后工伤鉴定要根据什么来做呢,很多人是根本不知道的,但是这些又涉及到个人利益问题,所以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60岁工伤,如果是农民工的话,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伤残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的,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在司法实践中,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只能劳务关系,由于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和保护,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受害人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用人单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形成了雇佣关系,所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奚晓明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第97页对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应如何认定做了详尽分析,作出结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既然不以“超过退休年龄”来划分,那么根据“退休年龄”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间的关系,可以进行如下分类:
  第一种是超过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第二种是超过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所以,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务关系;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动关系。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认定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认定工伤。第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综上所述,以上就是60岁后工伤鉴定的相关标准,职工在满了60岁之后,严格来说已经达到了劳动法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是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只是说申请认定只能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来申请而不能根据劳动法来确定,因为退休之后就不在劳动法所指的劳动者的范围内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徐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方案公告是什么?
      徐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方案公告是什么?随着现在国家的越来越壮大,国家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就开始为您修路,建房子,使行统一的规范化,然而在使......


·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
      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其依据来源于本条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种调解属于民间性质。“有关部门”在实践中一般是当......


·私募基金外包费是怎么计算的?
      私募基金外包费是怎么计算的?私募基金的收费方法美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内比较盛行的管理费计算方法以基金的总出资承诺额作为计算管理费的基数。然......


·偷税漏税最高可判刑多少年徒刑
      偷税漏税最高可判刑多少年徒刑逃税数额在千万以上,属于数额巨大,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


·哪些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并且进行合理的避税和最大限度的实现遗产的可分配额。所......


·申请商标续展需要多少费用
      申请商标续展需要多少费用商标到期申请续展的话,也是需要交费。续展官费1000元,没有及时续费的情况下,宽展费再加上不等额度的代理费,续展费用在20......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劳动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劳动合同一直都会有效。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劳动......


·未婚妈妈怎么要抚养费?
      国家为了保证孩子能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制定了相应的抚养费标准。这个抚养费标准不是硬性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父母方出现对孩子不进行抚养,......


·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
      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朋友借车醉驾车被扣车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负责任吗?
      朋友借车醉驾车被扣车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负责任吗?如果借车给别人时,车主明知别人是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就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有过错。如果......


·辞退员工是否要有一个月时间?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如果处在实习期的,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员工。但如果员工存在过错,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