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哪些

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哪些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最关心的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比如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婚前财产怎么分割。但往往忽略了债务的问题,其实夫妻共同债务也是需要分割的。而在分割之前,很有必要先了解清楚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哪些才行,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哪些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等。
  2、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如: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等。
  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3、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1)夫或妻需要履行的义务:
  ①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③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要确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与夫妻个人债务相区分。
  (1)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4)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6)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常常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问题,而产生纠纷。因此,如果您要进行债务分割,不仅仅要知道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哪些,还要了解个人债务有哪些,这样才能避免产生纠纷。当然,离婚夫妻在协商约定了对共同债务的处理之后,这对债权人来讲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即不能以此对抗债权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地高空坠物砸人应该怎么处理?
      高空坠物的情况我们都能听说过,但是如果因为是在工地施工的时候,导致的高空坠物砸伤人,那么工地高空坠物砸人应该怎么处理?根据相关的说法,当事人......


·物业公共收益费用?
      物业公共收益费用有哪些方面一、物业公共收益费用有哪些方面1、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


·家属被判终身监禁有没有探视权
      家属被判终身监禁有没有探视权一、家属被判终身监禁有没有探视权?家属可以探视,终身监禁是限制人身自由接受劳动改造不代表剥夺亲人探视和犯人被探......


·入职准备
      入职准备:所需资料、体检以及其他须知;3、通知人事助理新员工报到日期,人事助理准备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所需表单并负责依据《新员工入职通知单》......


·商场摔倒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商场摔倒受伤责任怎么划分一、商场摔倒受伤责任怎么划分按实际情况,如果商场对于受害人摔伤的,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包括哪三种?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关于合同的履行都是比较重视的,因为毕竟合同签订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合同得到履行,同时也规定了抗辩权,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


·何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何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


·网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网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网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网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网签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


·领了结婚证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领了结婚证彩礼还能要回来吗领了结婚证以后彩礼是可以返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这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


·在疫情期间上班怎么算工资
      在疫情期间上班怎么算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


·案件在开庭以后什么时间判决
      开庭以后什么时间判决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