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诬告陷害罪量刑处罚
一、如何认定诬告陷害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客观要件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捏造的事实必须是他人的犯罪事实,如果捏造的事实不是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则不构成本罪;
(2)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
(3)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是明确的对象;
(4)诬告陷害情节严重的,这里所规定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
只要诬告陷害的行为符合以上条件,不论被诬陷人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3、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故意,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至于出于什么动机,不影响定罪。
二、如何对诬告陷害罪量刑处罚
1、《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规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2、根据《刑法》第243条、17条的规定,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属于一般主体。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虽已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人犯诬告陷害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处罚规定只适用于诬告陷害罪既遂,而诬告陷害罪之预备、未遂和中止都规定在刑法总则之中,因此探讨诬告陷害罪之预备、未遂和中止的处罚,必须结合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
依照刑法规定,对于诬告陷害罪预备,可以比照诬告陷害罪既遂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诬告陷害罪未遂,可以比照诬告陷害罪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诬告陷害罪中止,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如果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除上述规定之外,刑法总则规定之自首、立功等刑罚具体适用制度也能适用于诬告陷害罪。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虽然现代法律体系不适用“诬告反坐”的刑事规则,但是一旦触犯该罪,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不管陷入哪种刑事罪中,如果觉得自己是被诬告陷害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求助于律师,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为自己洗脱罪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刑法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逃税罪的构成要件一、我国刑法逃税罪的构成要件(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委托代理中数人有什么特征?
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代理中数人有什么特征?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代理中数人特征为代理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
·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怎么判刑
说到判刑,您可能都知道这一般是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会依法对行为人判刑处罚。而实践中如果故意实施了伤害行为,给对方人身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
·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有的夫妻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可能法院会驳回请求或者判决不准离婚。而日后当事人又有可能提起第二次离婚。那么您知道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
·在试用期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在招录新员工时,普遍都有试用期,但是在试用期内假如遇到了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该怎么办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会在下文告诉您在试用......
·土地使用证指纹查询是怎样进行的
土地使用证指纹查询是怎样进行的1、持土地证复印件,到当地国土部门查询,要注意看证书是否办理出让;2、查询国土资源部的土地证备份文件和编号,......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是怎样的?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
·异地违章如何交罚款
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
·国家赔偿中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果自身的权益因为国家政府机关受到侵害的话,我们就可以相应的要求进行国家赔偿,弥补自身的损失,但对此其实大多数人都是不了解的,不知道应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