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哪些
  
  根据 《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哪些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在我国,因为自己资金不够而选择租房的居民有很多。大家都只是,
      在我国,因为自己资金不够而选择租房的居民有很多。您都只是,原本买房的居民与租房的居民在某些方面享受的权利是不同的。但是,目前出现了租售同权的说法,规定了某些方面两者权利的一致性。那......


·嘉兴市建筑工程管理中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嘉兴市建筑工程管理中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嘉兴市建筑工程管理中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第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执行立案需要请律师吗
      执行立案需要不需要聘请律师应该根据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意愿而定,在司法实践中,执法立案聘请律师的作用有: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与执行法官进行配合,推进执行程序工作的顺利进行;可以帮助当事......


·离婚案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离婚的,要处理的事情很多,比如孩子抚养问题、财产分割及孩子探视方面的问题等。在一些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争议的焦点就在孩子抚养上面,毕竟,孩子是父母的骨肉,一些家庭......


·离婚债务纠纷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债务纠纷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


·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该按照《企业合伙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