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超期羁押的嫌疑人怎样处理?

  超期羁押的嫌疑人怎样处理?
  
  一、超期羁押的嫌疑人怎样处理?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怎么处理
  
  对超期羁押而言,主要是指逮捕后超期羁押,当然也有刑事拘留后的。应当区别情况:
  
  (1)予以释放;
  
  (2)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改逮捕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3、对超期羁押的案件而言,司法机关一直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十分强调不得超期羁押,但对具体的承办人并没有什么强有力的措施,这主要是因为:目前我们司法机关办案并不是承办人在独立办案,而是整个司法机关在独立办案,超期羁押的发生不是一个人的责任,是整个单位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该处理谁呢?
  
  4、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言,则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或申请国家赔偿或折抵刑期,也有可能不了了之。
  
  就目前而言,对司法机关来说,还是自我约束的层面,禁止超期羁押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来强制执行。
  
  有的单位在案件法定办理期限届满前,按照不同案件的类型,办案人员会提前1到7天收到‘预警通知书’。同时进一步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制定《通知侦查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通知侦查机关在公诉审查期限内补强证据,以减少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防止变相延长嫌疑人的羁押期限。
  
  有的单位要求各业务部门内勤建立案件办理台账,加强对案件流程的监控和预警,对即将到期尚未办结的案件,由内勤制发催办函,督促承办人员按期办结。同时要求案件管理中心对内积极发挥对业务部门办案流程的动态监控职能,着重做好办案期限预警通知工作和个案办理“程序回头看”督察工作,建立办案期限预警台账,在案件法定办理期限届满前,针对审查逮捕案件提前1天,针对审查起诉案件提前3天,针对自侦案件提前7天,向承办人发出“预警通知书”,提示办案人员在期限内审结;对外把好案件入口关,发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出现超期羁押等程序违法的情形,在案件流转同时向业务部门发出《应予纠正程序违法提示函》,督促业务部门第一时间纠正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
  
  二、犯罪嫌疑人可以羁押多久
  
  1、侦查机关的侦查阶段
  
  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反贪局)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收集证据来证明犯罪的成立。期限要求:从犯罪嫌疑人逮捕起算侦查期限2个月。一般案件都可以在这个期限内侦查结束。如果在这个期限内不能完成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具备延长条件和办理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再延长三次期限,第一次可以延长1个月,第二次可以延长2个月,第三次可以延长2个月。侦查机关从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开始侦查到侦查阶段结束,最长办案时间是8月零7天。
  
  2、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后,要把案件的材料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在这个阶段要审查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期限要求: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一般的案件在一个半月的期限内可以审查完毕。如果检察院在审查中认为案件存在问题,可以提出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仅限两次,每次一个月。每次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期限六个半月。
  
  3、法院的审判阶段
  
  检察院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要把案件移交法院审判。法院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从事实、定性、证据来判断检察院起诉指控的案件是否成立,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判决。期限要求: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些特殊案件经过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一般案件在两个半月能够审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未通过检察院的逮捕申请的话,那么公安机关必须在37天之内将犯罪嫌疑人释放,否则就进行了严重的超期羁押,如果在审查起诉的时候未通过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必须立刻释放犯罪嫌疑人不得拖拉。
  
  
总结:超期羁押的嫌疑人怎样处理?一、超期羁押的嫌疑人怎样处理?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高铁车票预售期是什么?
      高铁车票预售期是什么?一、火车票预售期车站提前发售车票的天数就是预售期。如果铁路局的预售期是五天(含当天),即12月1日可购买12月5的车票。不同等级的列车、不同车站、不同时期,预售期不一......


·工程中的承包方式是什么
      工程中的承包方式是什么第一种是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


·美容院合伙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美容院合伙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美容院合伙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美容院合伙合同(范本)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为了"和气生财,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各地经济的飞速的发展,各种厂矿企业如雨后春笋发展起来,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缺乏安全意识,各种重大责任事故频现,重大事故责任罪这个词开始被人们熟知。其中人们比较关心的就是......


·劳动合同写了违约金是否一定要遵守?
      劳动合同写了违约金是否一定要遵守?劳动合同写了违约金是一定要遵守,因为本身合同当中的一定约定,就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的遵守,就是双方当事人自己所选择的一种结果。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


·取保候审放人流程是什么
      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


超期羁押的嫌疑人怎样处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