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品期权开户条件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商品期权开户条件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商品房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一个问题。因为在我们的国家里,您购买的房屋一般都是商品房。但是同时商品期权开户是您都不了解的一个话题。比如说很多人都想知道商品期权开户条件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一、商品期权开户条件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商品期权开户条件简要地说要满足“四有一无”的原则。“四有”是指有资金、有模拟仿真交易记录、有交易所认可的行权记录、有考试合格证明。“一无”是要求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商品期权开户门槛
  
  “四有”:
  
  (1)资金条件——开户前五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可用资金 > 10万元;
  
  (2)仿真交易记录——不低于10个交易日及大于20笔(含20笔)以上的商品期权模拟仿真交易记录。
  
  (3)行权记录——行权交易记录必须是交易所认可的行权记录,必须含到期日行权及期权操作。
  
  (4)考试合格——必须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上在线测试,且成绩不低于90分。
  
  “一无”——没有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
  
  需要指出的是,“四有一无”的门槛是普遍性要求。一般自然人客户,也就是“散户投资者”可适用上述开户规则,但对于一般法人客户来说,开户条件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有所加强。
  
  一般法人客户申请商品期权交易时, 除满足上述“四有一无”条件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两条:
  
  (1)考试方式不同于散户投资者——要求参与期权交易的指令下达人亲自参与由交易所认可的、现场知识考试,不得替考。
  
  (2)法人客户需具备参与期权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
  
  对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单位客户,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单位客户,需要提供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商品期权合约设计
  
  我们知道,商品期权的标的价格和波动率都是基于期货价格标的期货,可以买入、卖出。以大商所豆粕期权为例,1手豆粕期权(10吨)就是1手(10吨)豆粕期货合约。
  
  期权合约的价格是指期权合约每报价单位的权利金。期权的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最新价、涨跌、最高买价、最低卖价、申买量、申卖量、成交量、持仓量、集合竞价以及成交撮合规定与期货规定相同。
  
  二、商品期权合约的代码规则
  
  看涨期权:M—合约月份—C—行权价格(豆粕)
  
  看跌期权:M—合约月份—P—行权价格(豆粕)
  
  看涨期权:SR—合约月份—C—行权价格(白糖)
  
  看跌期权:SR—合约月份—P—行权价格(白糖)
  
  在这里首先我们需要跟您介绍的是商品房期权开户,包括四有一五,这是最基本的条件,其中就是没有不良的诚信记录。还有就要有模拟交易记录。哪个?具体的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总结:商品期权开户条件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商品房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一个问题。因为在我们的国家里,您购买的房屋一般都是商品房。但是同时商品期权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信用卡借贷流程是什么?
      当今社会流行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只要自身对于未来收入预期足够准确,信用卡的使用就等于月收入工资的提前预支服务。但是如果月末信用卡的支付金额没有及时进行还款,信用卡额度提供服务将被取......


·有哪些常见的违约行为,违约行为包括哪些
      有哪些常见的违约行为,违约行为包括哪些一、有哪些常见的违约行为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一方或各方利益损失时,应当依法承担弥补利益损失的责任。常见的违约行为有以下几......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


·饮酒后驾车怎么处罚 醉酒后驾车怎样处罚
      在酒驾里面,严格来说是区分为了两种不同的情况,包括饮酒后驾车与醉酒后驾车,此时饮酒后驾车的情况要比醉驾轻得多,那在处罚方面自然对饮酒后驾车的处罚要轻于对醉驾的处罚。那我国现在对饮酒......


·律师能代理工伤认定吗?
      从事冶炼行业的工人,处于高温环境中,发生工伤的情况比较普遍。发生安全事故,受伤的工人得到有效治疗后,工厂没有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人可以自行向劳动局提出申请,或者委托他人代办。经过......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大数额是多少?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大数额是多少?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大数额是多少?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巨大数额是三十万元,而这三十万元的数额标准不限于嫌疑人手中的现金而包括其他财物在市场......


商品期权开户条件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