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离婚婚前个人财产要分割吗

男女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所获得的收入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婚后财产,而这部分财产多数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结婚之前的财产就属于婚前财产,大部分是个人财产。那么夫妻离婚的话,婚前个人财产要分割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夫妻离婚婚前个人财产要分割吗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是不能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的,能够进行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二、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哪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知道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就能大致知道婚前个人财产怎样认定了,但是在判断是否是婚前个人财产时还需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根据以上的介绍,我们知道对于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分割的。而具体婚前财产包括哪些,我们一并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下帮助。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法律规定国企员工醉驾开除吗?
      一、法律规定国企员工醉驾开除吗?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


·交通事故门牙掉两个伤残鉴定为几级?
      交通事故门牙掉两个伤残鉴定为几级?掉落两颗门牙属于轻伤二级。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再作判断。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划分依......


·门头用公司名称算商标侵权吗?
      门头用公司名称算商标侵权吗算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


·商标转让合同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合同需要多长时间?一般来说,转让商标时间:6-10个月左右。由此可以看出转让商标更能节约时间成本(提高2倍),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就是......


·女性产后抑郁离婚有赔偿么
      女性产后抑郁离婚有赔偿么不可以,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


·婚内财产离婚后怎么分
      夫妻婚内财产通常是指夫妻在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双方所取得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包括了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只能对其中的共同财产......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


·一、大邑误工费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一、大邑误工费是如何进行认定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是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机会和劳动报酬的赔偿,被......


·博雅盛世二期土地使用合法吗
      博雅盛世二期土地使用合法吗您都知道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我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我国对国土资源管理的非常严格,这是因为国家土地资源的稀......


·三个人私闯民宅犯法吗?
      三个人私闯民宅犯法吗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自然定罪标准也就是关于此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


·在我国非法营运第一次免罚吗
      在我国非法营运第一次免罚吗一、在我国非法营运第一次免罚吗?非法营运罚款是根据违法情况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