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强奸罪坐几年牢

强奸罪坐几年牢,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拐卖儿童的法律责任怎么处罚
      拐卖儿童的法律责任怎么处罚拐卖儿童罪是结果犯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只有在确定孩子已经被拐卖之后才会被认定为是拐卖结果犯。现行刑法第二百......


·孕妇怀孕期间工资怎么发
      孕妇怀孕期间工资怎么发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


·怎样书写赔偿收条
      怎样书写赔偿收条一、赔偿收条书写的范文。收条今收到于年月日支付的有关赔款元整。收款人:年月日二、赔偿收条书写的注意事项1、内容要相对完善。赔......


·一、劳动者随时打算辞职的可以立即离职吗?
      一、劳动者随时打算辞职的可以立即离职吗?不可以,劳动者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


·卖房时房主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卖房时房主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


·离婚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离婚房产如何办理过户离婚房产的过户办理,只要离婚的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


·行政强制执行主体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主体有哪些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


·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有什么不同?
      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有什么不同?一、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有什么不同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主观过错实施的,应适用侵权责任一......


·著作人身权与一般人身权有哪些区别
      著作人身权与一般人身权有哪些区别1、两者的归属不同: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


·一、交通事故伤鉴定费谁出?
      一、交通事故伤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


·批捕阶段的笔录能否作为定案证据
      一、批捕阶段的笔录能否作为定案证据?只有笔录,没有证据不能做为定案的标准1、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