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侵权四十万怎么判刑

商标侵权数额达40万元的话侵权人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到7年的有期徒刑,因为侵权商品的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话就属于数额巨大了。刑事法院有可能会根据违法所得及侵权手段的这些因素判处相应的罚金。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打伤后司法鉴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有些成年人在解决相关矛盾的时候选择的处理方法看起来都非常的幼稚,有些脾气比较火爆的当事人可能直接就会将对方打伤,而且有很多人在殴打对方的过程......


·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期怎么办?很多市民面临在买房或买地时,总会有这样的担忧: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再花大价钱续期重新获得使用权还是由政府收回是个......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的被告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的被告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原告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首先,根据......


·商铺租赁意向书的内容是什么?
      商铺租赁意向书的内容是什么承租方针对自己所要租赁的商铺进行过全面的调查以后,认为符合自己的要求的话,肯定是需要和商家或者房东签订商铺租赁意......


·年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问题有哪些
      根据中国几千年风俗的沿袭,土地房屋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生活组成部分。房屋买卖是一个家庭的重要事件,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房屋也在非集体经济......


·试用期公司辞退孕妇怎么赔偿?
      试用期公司辞退孕妇怎么赔偿?试用期公司辞退孕妇将会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进行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


·丈夫去世写遗嘱将个人遗产给小三合法吗
      丈夫去世写遗嘱将个人遗产给小三合法吗?丈夫去世写遗嘱将个人遗产给小三是不合法的,因为丈夫死前立遗嘱财产给小三是无效行为。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


·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书面决定需得到股东大会的同意吗?
      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书面决定需得到股东大会的同意吗?一、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书面决定需要得到股东大会的同意吗?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书面决定需要得......


·信用卡逾期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逾期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信用卡逾期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谁都知道在自己的人生档案当中,留有一个刑事犯罪的底案,对自己
      谁都知道在自己的人生档案当中,留有一个刑事犯罪的底案,对自己的声誉和其他各方面总归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虽然醉驾的这种刑事犯罪是区别于其他刑......


·缓刑期满后发现考验期内新罪是否可以撤销缓刑?
      缓刑期满后发现考验期内新罪是否可以撤销缓刑?是可以撤销缓刑的;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缓刑考验期内犯有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和后罪一起处罚,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