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诉案件审理证人要出庭的程序是怎样的?

自诉案件审理证人要出庭的程序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二、出庭的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提供书面证言、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所谓“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民诉证据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以下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一般来说,申请证人出庭和证人出庭的实际程序都是非常严格的,但对于一些年老体弱或者出庭确实有困难的证人,可以由法院批准通过提供书面、电子、实物等材料代为出庭。证人在庭上也要遵守相关法律,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为查明案件提供信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认定成立绑架罪量刑几年
      认定成立绑架罪量刑几年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


·一、 交通事故司机要做牢吗?
      一、交通事故司机要做牢吗?只有在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及坐牢。在交通事故中,只有在如下情形下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具......


·在发生刮蹭隔2天报案有效吗
      刮蹭隔2天报案有效吗车辆发生刮蹭48小时内报案是目前保险行业通行的标准,如果你时隔几天才报案显然已超过时限,所以其修车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了。根据......


·夫妻办离婚婚前财产需要分割吗?
      ?夫妻办离婚婚前财产需要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


·一、二房东没交房租大房东换锁了怎么办?
      一、二房东没交房租大房东换锁了怎么办?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方违约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这种情况下二房东已经违约,......


·一、试用期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一、试用期辞职可以随时走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一、婚姻法中涉及公司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中涉及公司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中涉及公司财产分配的规定是可以协商对公司财产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截止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截止日期为多久?投标截止日期(此处应为投标截止时间,要求是精确时间)是您提交投标文件的最晩时间,此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


·购买期房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1。弄清开发商的“老底”  购房者应对开发商的资质、资信和商品房的证件进行缜密的调查了解,这至关重要。选择信誉高、实力强、业绩好的开发商可以......


·动产质权的设立占有改定有效吗?
      动产质权的设立占有改定有效吗?动产质权的设立占有改定是无效的,因为交付作为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另外的约定......


·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哪些劳动
      女职工要是确诊怀孕的话,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就要小心谨慎了,不然生出来的孩子可能会有先天的缺陷,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流产。同时,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