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了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既遂怎么判刑?犯了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既遂,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一)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的;(二)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的;(三)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二、本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刑事处罚立案标准》规定: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或者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规制造枪支五支以上的;(二)违规销售枪支二支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本条和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枪支”,包括枪支散件。成套枪支散件,以相应数量的枪支计;非成套枪支散件,以每三十件为一成套枪支散件计。“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制造枪支、销售枪支数量大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较多的;已经使枪支流散到社会的,等等。“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出售的枪支被用来进行犯罪活动的,出售枪支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出售枪支给犯罪集口的;因出售枪支造成多人伤亡的,等等。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枪支的使用和管理要求,涉及到不法分子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显然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另外司法机关对具体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如果存在其它的犯罪行为的,还需要进行数罪并罚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仅有分公司盖章具备法律效力吗?
      合同仅有分公司盖章具备法律效力吗?不具备法律效力,必须由总公司盖章才具备法律效力。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


·2023什么情况下会补充侦查
      什么情况下会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四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一)发现事实不......


·法律对格式合同的限制包括哪些
      法律对格式合同的限制包括哪些一、法律对格式合同的限制包括哪些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我国有的学者称之为标准合同,有的......


·没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抚养费需要支付到何时?
      离婚过程中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就是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其中抚养权问题分配好之后,对方还需要按月给予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抚养费的具体金额都......


·担保人能申请债务人破产吗?
      担保人能申请债务人破产吗?一、哪些人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一、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


·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有哪些法律依据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在我国
      在我国,随着环保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电动车已经成为很多人出行的首选工具。电动车和机动车不同,它的上路不用办理拍照,也不需要驾驶人考取驾驶证,......


·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使合同中止履行
      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使合同中止履行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中止履行:(一)经......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