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与企业之前能不能互相借款?

企业与企业之前能不能互相借款?
  
  一、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吗
  
  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
  
  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签订借款合同需注意法律事项:
  
  1.借款行为和用途必须合法的,因为如果属于非法活动,那么借贷关系不受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11.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2.借款合同要完整、有效和合法,要包括:借款种类、借款币种、借款用途、借款数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特别是违约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
  
  3.如可以,借款合同最好有抵押物和(或)担保人,可以负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履约。
  
  4.其他可能引起法律纠纷的条款要明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有何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夫......


·工作异地劳动关系如何转?
      对于工作者劳动关系是至关重要的,劳动关系是保障自己在工作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任何迫害,同时劳动关系也是保障企业单位的利益。很多人可能对......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避税?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避税?对于股权转让,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而且相关部门对其有严格的管理,股权转让需要先交个人所得税,然后才能办理......


·酒驾追尾逃逸怎么索赔
      受害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报警处理或者是写好起诉状,直接向法院起诉。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什么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什么税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的税有:1、营业税及附加: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2、印花税和契税:按产权转移书......


·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间债务关系
      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间债务关系一、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间债务关系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如何认定其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司法解释以......


·很多离婚起诉人认为在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情况下
      很多离婚起诉人认为在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多次进行离婚投诉就能达到想要的结果。其实不然,法院判决离婚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在达不到判决离......


·劳动仲裁会牵扯法人吗
      不会,如果法人代表没有抽逃出资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说用人单位被员工......


·离婚后宝宝抚养费多少钱?
      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在夫妻离婚之后解除的仅仅是双方的婚姻关系,但这对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是没有影响的,因此即使在离婚也是需要对未成年孩子履行......


·什么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什么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生产者、销售者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


·各种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交的证据
      (1)离婚案件:①婚姻关系证明;②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③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④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