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购买假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购买假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三款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8 法释〔2000〕26号)第二条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第三条出售、购买假币或者明知是假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全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出售被查获部分的处理。在出售时被抓获的,除现场查获的假币应认定为出售的犯罪数额外,现场之外在行为人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获的假币,亦应认定为出售的犯罪数额。但有证据证实后者是行为人有实施其他假币犯罪的除外。制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台币行为的处理。对于伪造台币的,应当以伪造罪定罪处罚;出售伪造的台币的,应当以出售罪定罪处罚。购买假币是纵容假币在货币市场中的流通。对我国的经济造成严重的危害。一般概念上说,购买假币是明知假币而进行购买使用才会构成该罪。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使用假币是不会触犯刑法的,但是明知还并且进行使用帮助流通则是违反法律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论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是什么?
      论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是什么?一、创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必要性任何一种制度的设定都有着深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需要。在我国农村......


·工程违约金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
      工程违约金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最好双方协商解决,这个最便捷,效果好。定金一般是合同成立、履行的保证;如果合同已经履行,可以直接扣除约......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有哪些规定
      摆脱了以前的封建思想后,人们对婚姻的看法逐渐提高,此时离婚率也随之增高,而在离婚的同时最大的争议就是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权,如果夫妻双方拥有房......


·离婚后探视孩子的时间多久一次?
      离婚后探视孩子的时间多久一次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男女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对孩子的探望权方式、时间,如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


·二婚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法中夫妻二人的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就要对财产分割进行法院诉讼,但是其中牵扯到的因素有很多,......


·建筑工程保险应该谁来买
      建筑工程保险应该谁来买一、建筑工程保险应该谁来买筑意外伤害险是意外险的一种,是建筑单位给施工人员购买的意外保险建筑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是......


·一、劳动合同到期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随时辞职可以吗?是可以的;不过那也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离职证明要拿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


·公安局处理非法集资的通告是什么
      又到了年末的时候了,越是这个时候,非法集资的犯罪案件越容易发生,个别地区甚至猖獗到人人都在进行非法集资,这对公安局及相关机构的工作带来了极大......


·偷盗罪的审查起诉程序是什么?
      偷盗罪的审查起诉程序是什么?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


·第二次手术算不算工伤?
      第二次手术算不算工伤?一、第二次手术算不算工伤?第二次手术如果是工伤事故引发的,或者是属于后期的遗留问题,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并享......


·企业收取供应商耽误交期误工费是否要交税
      企业收取供应商耽误交期误工费是否要交税企业收取供应商误工费用,应该缴纳增值税。收取的误工费,也是收入,应该依法交税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