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院不判决离婚必要条件是什么

法院不判决离婚必要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二、离婚律师可以全代理吗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但是,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它直接涉及身份关系,离婚与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感情是微妙复杂的,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出庭的情况下,才便于审判人员对此做出判断。此外,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离婚或者不离婚,应由双方当事人来决定,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决定和表达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即使对代理人进行了特别授权,也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如果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己的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来确认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与调整方法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与调整方法一、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与调整方法判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应正确处理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


·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


·刑诉法关于立案侦查的期限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关于立案侦查的期限规定是什么一、刑诉法关于立案侦查的期限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


·机场路口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机场路口逆向行驶怎么处罚?我们都知道机场一般都是需要很大的场地来建设提供给飞机起飞降落以及停靠的,而很多人也会开车到机场去接送别人却因为该......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有期限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有期限吗?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是有期限的。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一年内向对......


·集资诈骗受害人已生效民事判决的执行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在不断健全,同时我的经济已经发展到了世界强国,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法律已经走进了每家每户,法律在保护者每一个公民。好呢多投资者很......


·一、交通事故运营车辆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运营车辆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法律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职业年金制度作为养老金双轨制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对于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需要仔细的了解国家关于职业年金制度是如何进行......


·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一、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监护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行政处罚结案期限是多久?
      工商局作为政府机构,有一定的执法权,其在对市场进行例行检查的时候,对违规经营的商户可以做出处罚,包括罚款、要求停业整顿等。工商局从立案、调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