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构成妨害植物防疫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妨害植物防疫罪法院会如何量刑?有关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条文规定:第四百一十三条,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妨害植物防疫罪立案标准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应予立案追诉。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二)非法处置因动植物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理的动植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三)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产品的;(四)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逃避检疫,或者对特许进境的禁止进境物未有效控制与处置,导致其逃逸、扩散的;(五)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出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的动物疫病或者植物有害生物后,非法处置导致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流失的;(六)一年内携带或者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或者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本条规定的“重大动植物疫情”,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定。三、妨害植物防疫罪客体要件(一)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管理秩序,即“管理秩序说”。(二)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即“制度说”。(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我国对进出境动植物的检疫制度,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也破坏了我国的农、林、牧、渔业的正常生产。这是“三客体说”。(四)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进出境动植物的检疫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安全。(五)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和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妨害植物防疫罪是指个人或单位违反国家相关的防疫规定,引发重大的动植物疫情危险。届时将根据所造成的影响大小判处相关的刑罚。其处罚将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专利权特征的有什么
      专利权特征的有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


·车祸腰伤赔偿协商不好可以进行诉讼吗?
      一、车祸腰伤赔偿协商不好可以进行诉讼吗?是可以进行诉讼解决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


·离婚后再婚无力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因各种原因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诉讼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这其中您比较关注的一个是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另一个则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抚......


·犯罪构成的概念和内容有什么?
      犯罪构成就是在我国的刑法下面规定的一系列的有危害性的行为的一些客观以及非客观的总和,它的内容主要包括有犯罪主体,犯罪的客观内容,犯罪的主观内......


·拆迁维权有效吗?会不会被威胁?
      拆迁维权有效吗?会不会被威胁?有效的,需要明确的是征地拆迁案件是属于行政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


·抢劫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抢劫犯罪
      对抢劫罪进行认定,是定罪之前很重要的一步。经过认定,如果属于抢劫犯罪的话,那么就会按照《刑法》中对抢劫罪的量刑作出处罚。那您知道这个抢劫罪怎......


·格式条款的认定要注意什么
      格式条款的认定要注意什么格式条款一般是用在可以重复使用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基于行业习惯、交易习惯在签订合同时就提前起草好该条款,在签订合同时......


·建筑公司法人的责任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不论是什么样的人员都是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的,因为他们享有一定的权利,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比如说在我国建筑《公司法》......


·浙江省关于诈骗罪数额入罪标准是什么?
      浙江省关于诈骗罪数额入罪标准是什么?浙江省办理诈骗罪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10万元以上不满5......


·保险法定受益人分配比是多少?
      保险法定受益人分配比是多少?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可以协商处理,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


·离婚一个月付多少抚养费给子女
      夫妻并不能因为解除了婚姻关系就不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如果本身子女不是自己亲生的话,就可以不用抚养。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