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遗产继承的追诉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遗产继承的追诉时效规定是什么?(1)遗产继承的追诉时效规定是三年时间。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二、遗产继承诉讼费用是多少?(1)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2)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3)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4)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5)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6)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7)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8)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9)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10)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遗产继承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在当代社会继承是有可能发生很多的矛盾的,比如说多个继承人之间发生了一些具体的纠纷。发生纠纷之后就应当及时的到法院或者是通过其他的途径来进行解决。诉讼途径解决,有三年诉讼时效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拐卖妇女买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要负刑事责任,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


·行政拘留多久还可以上诉?
      行政拘留多久还可以上诉?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拘留时间太短,建议当事人以提出行政复议为宜......


·总公司签订合同能否起诉分公司?
      和总公司签订合同能否起诉分公司?这样是不可以的,以分公司名义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分公司欠付卖方货款,卖方同时起诉分公司、总公司为共同......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特征?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特征?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知识产权,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类型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权利......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


·随着社会发展和思想开放
      随着社会发展和思想开放,离婚率也越来越高。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成了双方离婚后最大的争议点之一。那么在存续期的夫妻财产如何分割呢?生活快三十年的夫妻......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收费是怎样的?
      一、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收费是怎样的?(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1.刑事诉讼案件分阶段收费:(1)侦查阶段1200-8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1200-80......


·急诊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急诊医患纠纷如何处理?一、急诊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急诊患者病情复杂.凶险.死亡率较高,需就地抢救,易形成相对开放性的医疗环境。医护人员对病人的......


·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可以是口头通知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可以是口头通知吗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


·小偷盗窃财物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吗?
      一、小偷盗窃财物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吗?小偷偷盗他人财物,是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应给予刑事或者治安处罚。对于偷窃的财物,属于犯罪或者违......


·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一、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本次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